“有道是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正确处理和情人的关系,偶尔玩玩可以,但绝对不能当真,还是那句话,丑妻近地家中宝,不到必要时千万不能轻易放弃。”周君说。
“情人实际上只是一种理想,没有任何可预期的终点,她看中只是你口袋里的钱,一旦变成穷光蛋,会毫不犹豫和你分手,只有老婆才会终身陪伴着你。”霍光明说。
“可是心里总是有一种惆怅感,面对喋喋不休的唠叼,数不尽的家庭琐事,和别人相比总觉得缺点什么。”葛康说。
“也许有的人埋怨对方没有本事,经常挑对方的毛病,甚至后悔自己她走到一起。人没离婚时后悔自己当初选择了她,觉得亏,如果离婚你会后悔自己离开了她觉得伤心。总之,不离婚人会后悔一辈子,而一旦离婚你会后悔两辈子。所以不管是谁,在拥有的时候一定要好好珍惜,用心用爱去呵护自己的家,免得等你失去了才觉得珍贵,那时后悔晚矣。”周君说。
“现在也只能这样,有什么想法也没用,只得凑凑乎乎过下去,郁闷、烦恼的时候打打野食吃,找个小姐侃侃大山,风流∵□,风流也不忘人生白来一遭。”葛康说。
小时候听邓丽君的歌,有首路边的野花不要采。那时候喜欢找乐,经常唱完那句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紧追着过门儿用男声唱,不采白不采,采了也白采。再接上女声情深意长唱正文。记住我的情。记住我的爱。记着有我天天在等待,我在等着你归来,千万不要把我来忘怀。紧随着鼓点儿转用男声说,忘了就忘了吧,忘了就甭回来。过了很多年,市面上出现了一男一女双声,美声混流行或民乐配说唱,火得不得了。虽说没什么音乐天赋。五音不全音律不齐,却喜欢跟着瞎起哄,情歌经常被篡改得面目全非。比如夜再黑,没有你更黑,夜太灰,爱上一个不撒娇的人。最过分的一首,我一见你就要,和你在一起,永远没个够,和你在一起。永远是美梦。粉嘟嘟的歌愣被涂上了明晃晃的大黄,把别人教坏后。回给我一首我一见你就笑,和你在一起,永远没正形。
“其实有这种想法是很正常,是人都会有好奇心,况且古代就有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周君说。
人们都有这样的体验,同一种食物吃久了就会感到厌腻,同一支乐曲听长了就会感到不再那么悦耳,同一件衣服穿久了就会感到不再新鲜,在爱情中同样存在这种喜新厌旧心理。一些夫妻刚刚在一起的时候,怎么看对方都顺眼,可是,好景不长,新鲜劲一过,就出现了厌腻感,于是产生了老婆是别人的好、孩子是自己的好,家花不如野花香的想法。时下有句话颇为流行,老婆还是别人的好,孩子就是自己的好,细细一看,这世上还真有很多现象为之作了很好的诠释,大款带小蜜,婚外情疯行,婚外性泛滥,
有句打油诗说得好,握着小姐的手,仿佛自己回到十八九,握着情人的手,仿佛在喝茅台酒,握着老婆的手,仿佛左手握右手,一点感觉都没有。
男人在结婚后,与妻子朝夕相处,共同生活在一个圈内,耳鬓厮磨,时间一久,新鲜感也就渐渐消失。妻子的言谈举止一览无余,因而也就有些不以为然,而看别的女人就与当初看自己妻子一样。充满了好奇,新鲜。之所以新鲜是因为有些距离,象是有点雾里看花,朦朦胧胧,似清非清,男人捕捉到的仅仅是浮光掠影的表面现象,而无法看到其实质性的东西,这朦胧能产生一种美。
丈夫欣赏自己的老婆和欣赏别的女人所站的角度完全不同,男人看妻子是站在丈夫的角度,丈夫总希望自己的妻子完美无缺,胜人一筹,要出得厅堂,下得厨房。还有部分男人则希望自己的妻子,在厅堂是淑女,在床上是荡妇,在厨房是保姆。而男人看别的女人则大多是从朋友、同事、同学的角度去观察,交往中务必谦恭、友爱,处处表现绅士风度,既便是在街头看春色,也觉得在街上匆匆而过的女人个个靓丽。
老婆就象一本书,当开始拿到手的时候,兴致盎然,废寝忘食,孜孜不倦地读。当看完了,故事情节都知晓,滚瓜烂熟,会扔在一边的。相比之下,一本新出版发行的书肯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也就是别人的老婆看上去总比自己的好的最通俗的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