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茫雪山脚下,陆炳与纪联洪两人骑马前去观瞧,看看雪山地形地貌。 抬头看去延绵无际,上面更是飘渺之峰,哪里是肉眼能够看得清的。山脚下,并非像是白雪皑皑,而是黑石裸露青草丛生,即便是高处也不过是白黑相见。
陆炳仰头望着说道:“山民说只能把咱们送到半山腰,现在季节不对,天气暖积雪松动,容易引发雪崩,山上的雪是常年累积而成,倒是也不会终日下雪,降雪量不多凝结颇多,水汽凝结而成冰晶物就和雪一样了。这风要是一刮,那变成了大雪纷飞的场景,风大的时候扬起的积雪能吹得人睁不开眼睛。最让我担心的就是雪崩,现在的雪实在是太松了,可是若是咱们现在不上山,那咱们就要在山脚下等到安全的时候,那又得过三四个月的时间。此时去别的地方一来一回,时间也是要耗费不少,和在原地等待差不了多少。老纪,你怎么看?”
纪联洪说道:“我倒是认为事不宜迟要立刻上山,迟则生变啊,更何况咱们采药事大,也容不得耽搁许久,否则咱们不管朝廷还则罢了,你不在家里也没了主心骨不是?所以尽早上山尽早结束这才是上策,拖拖拉拉瞻前顾后反倒是自乱阵脚。”
“那咱现在就回去准备一下,率军上山?”陆炳道。
纪联洪却说道:“咱俩应该少带些人上去,首先遇到危险凭借咱俩的轻功还得尽力拼搏一番,说不定能跑的了,可带着大队人马上山虽然后勤是有保障了,但遇到危险咱们还要顾及手下兄弟们,反倒是拖累了咱们。况且咱们是上山找雪莲和蓝族人的血。雪莲还好说,这是个死物,这种记载的蓝族人有没有说不准,若是真有的话。咱们带大军过去。人家不免会生疑,到时候还没采血呢就要刀兵相见了。自己手下的弟兄还是会有所损伤的。”
陆炳点了点头,想想也是,若是旁人带一大队人马到了自己的地盘上,自己也会严加防范的。一个不留神就会引起摩擦从而起了冲突。蓝族人究竟是什么,究竟用什么语言脾气性格宗教信仰如何,这些都不好说,面对未知的事物,人多固然有人多的好处,人少则有人少的便捷。
最终陆炳决定就在此时上山,倒不是他不在乎手下人的性命。让他们冒险上山,而是他的时间的确正如纪联洪所说,实在有限耽搁不起。这一路上休闲行进已经耽误了不少时日,一旦密十三的白羽羽翼丰满了。就不在会亲力亲为的东奔西跑,到时候想要杀他就难了。
这一个扣儿需要最后翻脸的时候进行,而先决条件就是拥有十全丸的解药,甚至可解任何毒药的解药。世上本没有绝对的事情,但陆炳正是在做这种事情,绝对的事情。有药在手就不会受制于人,必能毫无顾虑的诛杀白羽。
陆炳选择了四十多人的队伍,这些人都是身强力壮的人,主要是身子也高,走起雪地能拔得动腿。随行队伍里的壮汉们都是平原居民,虽然体格健壮但毕竟不比当地藏民那般习惯,没有这么多涉雪和爬山的经验。
当然随行的当地藏民也不少,好多是专门以向导为职的,这些人常年出入于山上和河谷之间,寻路的本事自然了得。陆炳雇佣了十多人,顺便也租下了他们的大牲口,只是他们只负责把陆炳送到半山腰,或者再高一点的位置。本来就是挣钱,犯不着把命搭进去,所以不管陆炳怎么利诱他们都是不愿意的。陆炳也不愿仗势欺人,利用自己的权势逼人家上山,毕竟怕的太高是容易丧命的,这又不是什么保家卫国之事,人人有责,当兵吃粮纵然训练不易金贵得很,但毕竟是职责所在。可百姓又碍着谁了,若是这般作为令百姓送了命,陆炳便要于心不忍了。
说到牲口,陆炳的队伍里也装备了骡马,只是需要向导的大批牦牛。在高原上耐冻皮厚的牦牛远比骡马管用的多,经过驯服后的野牦牛十分温顺,如同汉民家养的耕牛一样。说到底,其实野生的壮年牦牛脾气也不大,就是老牦牛较为孤僻,容易主动攻击在他面前来往的东西,但一旦不管是否是家养的还是公母年幼的牦牛,只要受到了伤害,他们就不再选择逃避,而是发动攻击竭尽全力不死不休。
陆炳是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牦牛,在已经有些淡薄的印象之中,自己仅在电视上看过。陆炳摸了摸温顺的牛头,牛儿伸出舌头来要舔陆炳。陆炳也伸出手去要被舔,山民发出一声惊呼,说时迟那时快,陆炳反应过来看到牛的舌头上长满了倒刺,连忙把手缩了回来。后来陆炳才知道,牦牛的舌头也是他的一种武器,发育成熟的壮年牦牛用力舔下去能把人的皮肤给舔掉。陆炳连连咋舌,在乌斯藏这片离天很近的圣洁之地上,美好的东西不一定没有危险,温顺的动物也或许是致命的杀手。
陆炳他们朝着山上行去,腰间系着的是一件动物毛皮的衣服。现在虽然挺热的,到了半山腰的时候就能够穿上了,到了山顶气候冷的超乎人的想象,若有狂风情况还会加剧,另外昼夜温差也会极大。牲畜所背负的担子上装的除了粮食和烈酒以外,剩下就是一些厚厚的毡布,以后都能用上,不管是裹人也好裹牲口也罢,总之密不透风的可以遮风挡雨用处极大。
“叮铃铃,叮铃铃。”远处传来阵阵铜铃声,陆炳和纪联洪最先听到,纪联洪略迟疑了一下,继续要谈论刚才的话题,也是他一路上永恒的话题诺伊尔。现如今诺伊尔受不了高原气候,在山下镇子里休息,并没有跟随队伍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