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细密的雨丝落在淡青色的瓦片上化为丝丝朦胧的水汽,赤云帝国位于中原的国都赤龙城浸润在今年的第一场春雨之中竟也展露出了一丝独属烟雨江南的秀色,蓦然间,远处大相国寺清越的晨钟声响起,眨眼间便顺着雨雾传遍了整个帝都,这座号称八荒争凑,万国咸通的雄城也似乎在一瞬之间便从睡梦中醒了过来。
自太祖斩赤蛇起义、东征西讨打下了偌大一片江山后,定都于这位于黄河中游的赤龙城已有六百余年,如今是帝国最好的时代,外有虎贲猛将溃四海之贼虏,内有法家拂士树百世之王畿,帝国的国力之强让四方蛮夷皆为之屏息;但同时如今也是帝国最坏的时代,庙堂之上有世家门阀把持朝纲****擅权,江湖之远有乡绅豪强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每逢灾年更是民不聊生义军四起。
当然方翎觉得这些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他只是想做一个混吃等死的米虫,每天看看书睡睡觉,等年纪到了娶一位门当户对的小姐,生几个孩子传宗接代,这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但是命运显然不准备就这么简单地放过他。
占据了赤龙城城北最好地段的湮天侯侯府中,方翎正跪坐在一个身穿大红色锦袍的传旨中官面前,他很清楚,自己这十多年的米虫生涯看来是要告一段落了。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惟治世以文,戡乱以武,而君实乃朝廷之砥柱,国家之干臣也,乃能文武兼全,出力报效讵可泯其绩而不嘉之以宠命乎?今有边地FF县初归王畿,非卿之才不可教化,特授湮天侯世子方翎男爵勋衔,封地天水郡FF县食邑千户,非有诏不得擅离,钦哉。”
那生得白白胖胖的中官宣旨完毕后毕恭毕敬地躬身将那卷明黄色的圣旨递向跪坐着的方翎,但见半晌没人接过,不由有些诧异地低头看去,却见那位声名狼藉的世子殿下此刻已经不知神游去了哪里,当下不由暗叹一声,那湮天侯方蓝一代天骄,奈何虎父犬子,谁曾想这位嫡亲的长子竟是个傻子。
一岁还口不能言,到了三岁湮天侯正妃病逝前方才叫了她一声娘亲,而后到六岁启蒙时,湮天侯府的大管家遍寻京中名师也没能让他开口说话,最后还是湮天侯拉下脸请来了当朝三公之首的颜太傅,一番长谈后,这位曾经教授过一位帝皇无数龙子龙孙的当世鸿儒留下了一个“讷”字便摇头离去,此后湮天侯世子愚鲁之名便不胫而走,不仅帝都人尽皆知,甚至在被湮天侯征讨过的莽荒、瀛洲等化外之地都传为笑谈。
此番这位世子殿下被在外领兵镇压莽荒的湮天侯亲自上表送去了数千里外的FF县屯边也被人看作是他彻底放弃了这位嫡长子的信号,毕竟他那位侧妃王氏诞下的小公子如今已经到了启蒙的年纪,本就聪明伶俐,更听闻遗传了湮天侯强悍的武学天赋,再加上有势力雄厚的母族撑腰,将来继承湮天侯之位还不是顺理成章,至于这位比称作帝都顽石的世子殿下自然是该有多远滚多远,不要在眼前让人看得糟心碍眼了。
想那天水郡距帝都足足四千里之遥,即使是寻常罪官被发配到边远军州往往也到不了那里,一位自小锦衣玉食的天侯世子在那个沙盗马贼比黄沙还多,莽荒诸部的袭扰比洗澡还勤快的地方能活过一年半载就是他的造化了。
这位在禁宫中已经算是个人物的中官也觉得自己没得和一个将死之人置气,眼看方翎继续发着呆,便将圣旨郑重收进大袖之中,摇了摇头便转身离开了这间小院。
而当关门声响起,正犹如泥胎木雕一般的方翎脸上方才露出一丝苦笑,天水郡FF县这地方也确实是够远的了。
六百年前社稷定鼎,太祖将天下划分为九州八十一郡,而方翎如今的封地FF县就是在九州边陲的凉州天水郡,而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那FF县六百年间起码在赤云和莽荒诸部之间易主了上百次。
就在上个月,征西大将军顾明棠领兵西进,阵斩两万余莽荒回鹘部精兵,收复凉州十三县,朝野震动,而那FF县便名列其中。
不过可想而知,经过那穷凶极恶的回鹘人常年剽掠,同时又作为数万人厮杀的战场,那FF县的居民只要不是死人应该都逃去了其他地方,至于FF县原址怕是想找到块完整的瓦片都不容易,这么看来那圣旨中应承的一千户食邑想来只能用官农来充当了。
“教科书式响应屯边令的倒霉蛋那。”摸了摸鼻子,洛云苦笑着站起身拍了拍自己的膝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