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话他伸手从大皮兜里取出锅弯腰去打水,薛定谔倦着身子缩在皮兜的最里面像是睡着了,就是不露面,也不嫌闷的慌。阿蒙没管它,现在还没到薛定谔的吃饭时间,先吃自己的吧。
他不想当着尹南娜的面直接施展神术,所以刚才没有运转水元素神术在环境中取水,而是找到了一条溪流。在弯腰打水的一瞬间,他还是悄然运转了净水术,滤去了溪水中微量的泥沙与杂质。
在河边找灌木枝生火煮了一锅散发着醇香的肉汤,美味肉松本来存放在那根骨头里,骨头在皮兜中。阿蒙取肉松的时候并没有把骨头拿出来,而是把手伸进皮兜,就像肉松本就放在兜子里一般,没有露出任何破绽。他没有忘记不能轻易暴露魔法师的身份,不论在什么人面前,哪怕身边只是一位牧羊女奴。
尹南娜看着那锅肉汤又看着阿蒙,悄悄舔了舔嘴唇样子很俏皮可爱,她应该也饿了。肉汤煮好先凉一凉,只有一把勺,两人轮流从锅里舀汤喝,她喝的非常香。
阿蒙这才有机会好好的打量她,她坐着喝汤的样子别有一番韵味,很是优雅。但凡换一个有点经验的人,恐怕早就怀疑尹南娜绝不是一位牧羊女奴,她的皮肤是那样细嫩没有一丝苦累艹劳的痕迹。但是阿蒙对此没什么经验,除了都克镇和穴居野人部落,从小到大他就没去过别的地方。
穴居野人部落就不必说了,在都克镇上想找一个手上没有厚茧的人都非常难,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亚里士多德当初要在镇上找一个头发上没有灰、指甲里没有泥的孩子,找遍全镇恐怕也只能找到阿蒙了。
外面的女人,阿蒙有印象的只有两位——加百列与艾蔻-玛利亚。加百列很美,但给人的第一印象往往是她的威严气势、一位凛然不可冒犯的大武士。至于艾蔻-玛利亚,她是阿蒙的情怀梦境。
所以看见尹南娜的时候,阿蒙并没有太惊异,山外的女人也许都是这样的吧。尹南娜当然不似加百列那样的挺拔健美,也不似艾蔻-玛利亚那般纯净柔美。她带着一种奇异的娇羞气息,似欲拒还迎的诱惑。可惜阿蒙不动心,他只是觉得感觉很好,却根本没想要对她做什么。
在阿蒙的心目中,这女人再美也无法与艾蔻相比。他已经学了信息神术,可以读取老疯子在大地之瞳中留下的两条不会消失的信息,一幅影像是他匍匐跪在老疯子面前行礼,另一幅影像是艾蔻-玛利亚曾经悄悄写下又擦掉的那行字“阿蒙,我的名字叫艾蔻。”
在矮人部落度过的曰子里,每当寂寞时他就会取出大地之瞳反复看这两条信息,那影像一遍又一遍的在眼前浮现。他清楚玛利亚今后再不会使用这个名字,所有人只会尊称她为圣女大人。
于是“艾蔻”这个名字仿佛变成只属于阿蒙的,似乎埋藏了什么未知的秘密,就似夏天的云朵裹着欲滴未滴的雨珠。这是难以形容的情愫,就连他自己也不太理解,对面的尹南娜虽然美丽妖娆,可是阿蒙并不多想,也许仅仅只是因为她并非艾蔻。
尹南娜吃的很香,但是阿蒙吃的更香,他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灰色的面饼很干很硬,粗糙的就像一块扁石头,可是在肉汤里蘸软之后,却有一种形容不出的香甜。这香就是纯粹的麦香,却到了味美的极致。阿蒙先尝了一小口,吃第二口的时候差点没咬到自己的舌头。
面饼蘸了肉汤之后,连肉汤的那种美味也完全被融入,就似这世上美妙无比的享受。阿蒙吃的直想叹气,世上怎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也许是因为饿了吧,但他真的没有吃过这样的面饼,简直找不到合适的词句来形容。
阿蒙带的锅不大,以一位中阶武士的食量,放开了吃的话几锅汤也能喝下去,此刻却分给了尹南娜一半,他当然吃不太饱,还好有一张饼。而这么美味的饼,阿蒙吃多少张也不觉得多啊!他吃完之后舔了舔嘴唇,犹在回味,然后接过尹南娜递过来的勺子继续喝肉汤。
没有了面饼,就连那原先感觉很好喝的肉汤,此刻也仿佛变得索然无味。
阿蒙的面饼吃的很快,对面的尹南娜还在喝汤,手里的面饼一口没动呢,见阿蒙吃完了她又将自己这张递过来道:“你没吃饱吧?这张饼也给你。”
阿蒙有些不好意思的摆手道:“不,我够了,你也得吃啊,小半锅汤是喝不饱的。我吃的太快,就是觉得这面饼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
尹南娜:“这是我亲手烙的饼,你喜欢就好!你的肉汤很好喝,我也吃不了这么大一张饼,再分你一半吧。看着你吃,我也高兴。”
阿蒙当然喜欢吃,半锅肉汤再加半张饼,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应该也够吃饱了。他很不好意思的伸手把面饼接了过来,掰下一小半,把剩下的又还给尹南娜道:“这些就够了,我已经吃饱了。这饼是你自己烙的?真是了不起!”
再吃这小半张饼时,阿蒙的速度慢多了,小口的嚼、细细的品,那美妙的滋味几乎要把舌头都融化了。但吃的再慢也有吃完的时候,他又咂了咂嘴仍在回味。尹南娜看着他的样子悄悄掩嘴笑了,但眼神中又有了几分不易察觉的惊奇。
阿蒙当然喜欢美味,谁又能不喜欢呢?“吃”这种事情对于人而言太神奇了,活在世上首先就要有食物,无论是最低贱的奴隶还是高高在上的君王,但它既是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也是一种高贵挑剔的人生享受追求。
可是阿蒙却从不贪求,没有人教过他什么,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但凡家里有什么好吃的,肯定首先让父亲吃,父亲是一位矿工需要足够的体力去采矿,同时还是一个酒鬼,美食当然要用来下酒。在穴居野人部落里,阿蒙能享受到各种山珍美食,而他总是让薛定谔先吃最好的。
那只架子大的吓人的猫受之泰然,久而久之阿蒙也习惯了。
吃完饭继续赶路,渐渐看见了田野、房舍、散落的小村庄,终于来到人烟聚居的地方。他们走上了一条可以通行马车的乡间道路,路上的行人渐渐也多了起来,人们都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这一男一女。目光当然更多的停留在尹南娜的身上,从她的脸蛋一直扫到小腿。
阿蒙第一次见到这么多山外的人,同样很好奇,也不住的打量着过往的行人。他们的衣服都很干净,但是布料却不算结实。——阿蒙在心中如此想。
走着走着,阿蒙忍不住小声问尹南娜:“这里的人为什么那样看着我们?难道我看上去就像山里来的,他们没见过吗?”
尹南娜小声笑道:“那是我们的衣着太奇怪了,我大热天的穿着皮袍,裙子还破了。”
她的皮袍是阿蒙给的,为了遮掩破碎的袖子和胸襟,而裙裾的下摆刚才也勾破了一点,迈步时不经意间能看见修长的大腿。
从高原来到幼底河边,气温升高了不少,这个季节已经很热了,但阿蒙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他自然不怕冷,成为一名中阶武士与魔法师之后,一般情况下也不会觉得太热,所以还穿着皮袍。
尹南娜这么一提醒,他才觉得两人的衣服穿的不对,随口说道:“镇子里有卖衣服的吗?等到了那里先给你买身衣服,我也买身新衣服换上。”
尹南娜讶道:“你不仅要送我一只羊,还要送我新衣服?”
阿蒙笑了:“羊都送了,还在乎一件衣服吗?你的衣服破了,总不能大热天披着皮袍回去。吃了你那么美味的面饼,送一件衣服又算什么?”
有一件事情说来也许好笑,都克镇上各种东西都很贵,但只有布料不值钱,基本都是商人们卖其它货物时白送的。阿蒙记忆中自己穿衣服从来没花过钱,都是父亲买酒时直接问商人要的布,再找邻居家的女人帮忙简单缝成衣服。
原因很简单,做一件衣服的布料很轻便几乎不占什么分量,而且它是可以长期保存的东西,不论什么季节都可以运送。天枢大陆上做衣服的材料有好几种,最常见的是麻布,较为粗糙,但上等的麻布也可以做的非常精细。棉布比较轻软舒适,也比较贵。
羊毛和羊绒可以纺成布,比一般的布更保暖,就更贵了。除了羊毛之外,很多动物的柔软羽绒也可以纺织成布匹或呢绒,大多只有高贵的大人们才能穿得起。一般的平民冬天有一件厚实的棉衣保暖就很好了,或者穿羊皮做成的衣服。野兽的皮毛也是好材料,只是须要到深山里猎取,因此也很贵。
都克镇矿工穿衣服的习惯却不追求好看,天天和炉火与矿石打交道,再漂亮的衣服一天也就脏了,只要求结实耐用就可以。所以纺的比较密的麻布是最受欢迎的,相比商人们售出的其它货物,其价值可以忽略,经常就被当作添头白送了。
说话间前方已经出现了一个集镇,尹南娜指着镇子道:“这就是苏美尔镇,附近几十里最大的集镇。”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