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上,一个十三四岁的大男孩始终拉着一个六岁的穿的圆滚滚的小男孩的手,向着各个摊子走去,两人走的很慢,向比于其他人的速度还要慢上一些,那速度却足够两人看清摊子上的东西。
所谓腊月集是一年中最热闹的集市之一,卖的多是年货,当然也卖平时集市卖的东西。
两人在一个卖簪子的摊子前停了下来,黛玉此时身子虽还是六岁的孩子,心却是成人的,簪子自然是爱的。她一共挑了三款,皆是木质雕花的,做工和木质皆是下成,却胜在花色新奇。
黛玉将三个簪子皆放在面前,一个一个的看起来细看,反复了几次都在犹豫,如此做工的簪子她是不可能戴在头上的,那会丢了林家的脸面,所以也就没必要三支全买,只挑一支新奇一下便足够了。
“小公子眼光可真好,这三款簪子是小人这卖的最好的款式,您看看这款式、这材质、这做工,就算是小公子您这样人家的小姐也是戴得的。”摊位的老板见黛玉在挑选,赶紧开口夸耀的,纯粹的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只可惜,黛玉不如看上去那边小,也是个懂行的,自然完全不信他的话,倒也没开口反驳。
黛玉还在犹豫,那三支簪子只有细节不一样,她还是拿不定主意要买哪个。老板见状再一次开口:“小公子要是拿不定主意,不如三个都买下来,让小公子的姊妹自己挑选。”
两人衣服的料子都是以舒适为主,若非见多识广的人,看着只会觉得是平常的料子。所以,两人看着虽是公子,那老板也只当两人是小门小户的公子,否则也不会那般夸耀。
“这簪子怎么卖的?”唐无锦一直站在旁边陪着,见黛玉实在是拿不定主意,开口问道。
“这簪子,小人一向卖三十五文一支,三支一共是一百文。”那老板赶紧开口说道。
黛玉听此伸手拽了拽唐无锦的衣袖,卖三支太浪费了。六十五文在黛玉眼中从来不算什么,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然而有一段时间是除外的,那便是黛玉初到大唐的时候。
一个自小养在深闺的大家千金,又是孤身一人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没有照顾她生活的人,甚至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不知所措还是其次,如何在完全陌生的地方生存下去才是最大的问题。
那个时候,除了手上戴着的一个玉镯子黛玉身无分文,若不是刚好救了唐无锦,她怕迟早是要饿死街头的。正因为经历了这些,以前不觉得浪费的事情,现在却觉得浪费起来,并非舍不得那区区几十文,只是觉得没必要而已。
黛玉的这个动作却是多余的,对黛玉十分了解的唐无锦,又怎会将三支全部买下来。他将那三个簪子一个一个拿起来细看,而后挑了中间那支递到黛玉面前。黛玉接过簪子看了看,又扫过剩下的两支,发现三支当中自己最喜欢的,还真就是这一支。
“老板,帮我将这一支簪子包起来。”黛玉说话时声音特意压低了一下,加上她此时的穿着,不太注意还真就是个六岁的男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