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刘凡旭边朝后倒着走边掩盖着自己的足印,她在书里虽然没有看到福尔摩斯办理过这件案子,但谁又能知道他在遇到约翰华生之前没有办过。即便是福尔摩斯,在早期刚刚从事这个自创的职业的时候,也不见得解决得了所有接手的案子。
出于谨慎,也是为了避免麻烦。毕竟,她如今的身份十分尴尬,最好还是不要被警察盯上的好。只是在朝后倒退撤离的时候,发现一行刚刚没有注意的脚印,一个属于男人的脚印,刘凡旭眉头一跳,顺着脚印来回看了看,身上居然冒出了冷汗。
刘凡旭抿着嘴唇,眼神颤动的看着那排脚印从尸体旁边辗转到墙边,他显然靠着墙在那里坐了很久,而这个位置距离她坐着的位置不出四米。
随后他又从墙边站了起来,起来的时候他也和她一样扶过墙壁,为什么她会知道,因为墙壁上有一个不宜发现的黑红色手印。
如果不是刻意寻找,她根本不可能发现。那个血手印混杂着地上的淤泥,再加上墙面也很脏,她相信等太阳一出来,赶到现场的苏格兰场的警探们根本不会发现它。
他在墙边站了一会儿,刘凡旭猜测他是在观察她。然后她就看到那排脚印开始朝她现在倒退的方向前进,直到路过她昨晚靠坐的地方,他站住了,脚尖朝向她。
刘凡旭看着那双离她非常近的脚印,心中不由的闪过一阵后怕。那个开膛手杰克居然站在距离她那么近的地方俯身观察她,显然,那个时候她不小心睡着了,而他是在衡量确认她的身份。
看到这里,刘凡旭干脆踩着女尸的脚印,加快了出去的速度,她不确定他有没有彻底离开。她也没有了继续探究下去的兴趣,梅林的臭袜子!这是一般的凶杀现场吗?这是那个成为世纪迷案的开膛手杰克的犯罪现场。
她对和真凶来一场狭路相逢一点兴趣都没有!刘凡旭知道自己心里已经开始后怕,在没有任何资本加持的情况下,她已经没有了肆意妄为的资格。还好这条小巷并不深,而她在走出小巷的时候,发现这里处于伦敦的偏僻地段,显少有人烟经过。
而且,这里临近一座教堂,这又一次印证了这起凶杀案的凶手就是开膛手杰克。刘凡旭顾不上深想,她循着下坡的小路,飞快的奔上主干道。只不过,这里原本就是贫民窟,住在这个区域的都是属于社会边缘的人群,生活环境十分恶劣。
其实这也是开膛手杰克没有被抓住的原因之一,毕竟,他猎杀的都是一些年纪不小的□□。起初犯案的时候并没得到苏格兰场的重视,直到后来变得一发不可收拾,甚至引发了民众的恐慌。可是,那个时候的开膛手杰克,作案手法已经进化成熟,他们再难从后期的案发现场找到什么关键性的线索。
穿过这个鱼龙混杂的区域,刘凡旭身上的淤泥成了最好的保护色,毕竟这里大多数人都是衣衫褴褛,她如果衣衫整洁,反而会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不过,这身如同乞丐一般的装扮,也让她暂时无法接近贝克街221b的房东哈德森太太。她该怎么办呢?
刘凡旭秉承了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执拗个性,她在贝克街221b附近蹲守了半个月之久,终于利用多方外力,制造了一场完美的“邂逅”。
呵呵,刘凡旭被热情的哈德森太太拖进贝克街221b的时候,心里还在嘀咕,当初和她的斯潘塞相遇的时候,她都没这么费尽心力,如今为了接近一个老太太,她还真是不择手段。
不过,现在的效果也算是符合预期,刘凡旭一脸别扭的被热情如火的哈德森太太推进了浴室。说是浴室,其实里边也就是放了一个装满热水的大木桶,木桶旁边靠墙立着一个木架子,木架子上放着疑似臆子的某物。
尽管设备简陋,与21世纪的现代化洗浴设施不能相比,但是对现在的刘凡旭来说,已经是再好不过的顶级享受。毕竟裹着那身恶臭的衣服,饥寒交迫的在街头蹲点儿了半个月,刘凡旭都有些惊讶自己居然还活着。
不再犹豫,刘凡旭迅速脱下身上的衣服,将它们直接扔到角落里,热泪盈眶的跨进木桶。当温热的水漫过肩膀,刘凡旭一脸舒爽的闭上眼睛,满足的叹息一声。她静静的靠在木桶壁上,庆幸着终于结束了那种挣扎在社会底层的艰难生活。
当然她筹谋这一切,并非是为了寻一个金主,然后挟恩图报,好吃懒做逍遥到任务结束,她只是需要一个起点,而她初来乍到的状态实在让她无计可施。毕竟这个时代,对女性地位,还没有抬高到可以无视传统礼教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