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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
闹铃响了好一阵后,被窝中的人才慵懒地伸出一只手。“咔嚓”一声轻响后,屋中再次恢复了寂静。
“嗯……”阮婉无意识地轻哼了声,翻了个身,依依不舍地在床上蹭了几下,才缓缓地睁开眼,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坐起身。
这个时间段是她最为迟钝的时候,往往要像这样傻坐上一会儿才能彻底清醒。她一边揉着眼睛一边从床头柜上拿起手机,没有电话也没有短信这个认知让她伐开心了一秒,随即又反应过来,觉得自己好像有点任性。……又或者说,在那家伙的面前,她的任性指数简直是几何倍增,还完全没意识到有任何不妥。
故意欺负人的确是不对的吧,但是,怎么说呢?
她翻了下两人昨晚最后的短信记录,嘴角勾了勾。
每当发觉他在无限包容自己时,她就会发自内心地觉得开心,这种被宠溺的感觉让人乐此不疲,情不自禁地想要更多——果然,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啊。
没人比她更清楚,单方面的索取与奉献是无益于长期感情的,所以说,时而也要给他一点甜头吃啊。
想到此,阮婉轻笑了下,正准备丢开手机去洗漱,就感觉手中的手机震动了下,一条短信随之而来——
【醒了吗?】
她立即将洗漱的事情丢在一边,噼里啪啦地回复起短信——
【醒了,早!】
【早。要一起吃早饭吗?】
【好啊!约哪里?】
阮婉回完短信后,开始认真思考今天穿哪套衣服,然后就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
【你家可以吗?】
“……”
她愣了下,随即反应过来,想也不想地丢下手机跳下床,一路小跑到门口。这一次,她没有矜持地在门口读完秒再开口,而是立即打开了大门,果不其然……
某个手提着一堆东西的家伙正戳在自家门口。
“你怎么来了?”
惊讶之余,又有些无语,这家伙昨晚把她送回家后黏黏答答地不舍得走也就算了,今天又是大清早就出现在这里,如若不是换了衣服,她真的会怀疑他整晚都蹲在门口蹲守。当然,所有的这些情绪,到最后全都化为了——喜悦。
“我……”走进屋内的沈子煜一句话尚未说完,目光落到了阮婉的脚上,他随手将手中的东西放在柜子上,几步上前一把抱起了她,疾步朝屋内走去。
“啊!”阮婉轻呼了声,还没反应过来,就发现自己被某人放在了沙发上。然后就看到某人单膝跪在她面前,好不避讳地用手捂着她的脚,脸色严肃地说——
“怎么不穿鞋?”
阮婉只感觉他的掌心一片滚烫,有点羞涩,同时又觉得冤枉——她这不是急着给他开门么?哼,倒打一耙的笨蛋!于是乎,在沈某人面前傲娇症状越发严重的她一扭头,哼哼道:“你管得好宽。”这是她家,她爱穿鞋就穿,不爱穿就不穿!
“哪里宽了?”确定她的脚的确是热乎乎的后,沈子煜心中松了口气,他可再不想看到她病怏怏的模样了,太惹人心疼。
“哪里不宽了?”存心“找茬”的阮婉抬起脚戳了戳他的胸口,“这是我的脚!”
沈子煜再次捕捉住她白嫩嫩的小脚丫,霸气十足地说:“你整个人都是我的,脚当然也是我的。”
“……”阮婉一时竟然不知道回答什么才好,愣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抽回脚坐直身体,双手掐住他脖子,“怒”道,“谁是你的?”
“你。”沈子煜看到她“炸毛”的小模样,心情顿时就好到了难以言喻的地步,他亦抬起空出来的双手轻轻捏住她的双颊,深如渊潭的双眸深深地注视着她,一字一顿地说,“婉婉,你是我的。作为交换,我也是你的。”
“……”
阮婉的脸,再一次红了。
她刚刚发现自己好像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每当他像这样一本正经地说情话时,她的抵抗力都很低……而且一次比一次低,这家伙可真是太危险了。
沈子煜着迷地注视着眼前的女子,他想她一定不知道自己害羞的时候有多美,那大片大片的红晕在她洁白肌肤上晕染开来时,简直像是一朵朵花在接连盛开。尤其是那红透的耳尖和耳垂,让人十分有咬上一口的冲动。他突然又觉得喉咙有点干渴,在这种情绪的驱使下,他无意识地轻轻摩挲着指尖下那属于她的细嫩肌肤。
阮婉再一次感觉到了“危险”。
他的眼神,他的动作,他此时浑身散发出来的气场,通通都给她这样的感觉。
果然,猛兽再怎么被驯服,骨子里的野性都不会消失。
不过……
阮婉弯了弯眸,拴着这家伙脖子的锁链正被她牢牢地握在手中,又有什么好担心的?
眼看着一切缓缓朝“失控”滑去,她动作自然地抬起手,拍掉了他的爪子,“抱怨”说:“讨厌,别拿摸过脚的手摸我的脸。”
沈子煜无语了:“那是你自己的脚。”他都没嫌脏……咳,还觉得小小巧巧挺可爱的。
“那说明我比你爱干净。”阮婉趁机鄙视了下某人。
“……”
话题就这么被带偏。
好在沈子煜还记得自己来此的目的,他说:“我带了早饭来,一起吃吧。”
“好啊。”阮婉才刚说好,突然脸色一变,捂住嘴往后缩了缩,“你走开点。”
“?”
“我还没洗漱呢!”
阮婉整个人都不好了。
按道理说,她以前也不是没有被他见过睡觉的样子,可眼下她还是有点在意——没刷牙啊!天气暖和睡了一晚上脸上会泛油啊!头发乱糟糟的啊!都不许看!!!
沈子煜被她的样子逗乐了,他笑着说:“又不是没见过。”
“讨厌讨厌讨厌,走开走开走开。”阮婉抬起脚“踹”他,也幸好她身上穿着的这套睡衣并非睡裙而是两件套衣裤装,否则早就走光了。
“……”
然后,沈子煜走了。
阮婉见他离开,放下手鼓了鼓脸。要不说恋爱中的女人总爱“矫情”“作”呢,他赖着不走她会觉得不够体贴,走得那么果断又让她觉得自己“被嫌弃了”,反正某人怎样做都是错就对了。
不过这点气嘛,来得快,去得也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