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一万两啊!
发财了!
可以向皇室提出一个要求!
那她可以直接要求元祈将金元珠送给她。也不用真的嫁给他了。退一万步讲,就算元祈不肯将金元珠送她,她也完全可以以治疗皮肤为名,接近他的胸口,暗中偷偷下手啊。
如果只是简单地成个亲,拜个堂,她火绯月倒还无所谓,可是自从上次元祈告诉她,要想得到金元珠,不但要嫁给他,给他生一窝的宝宝,而且,还得一生一世待在他的身边,永不分离。
天哪!地哪!人世间还有比这更恐怖的要求了吗?
人生最可贵的便是自由,一旦失去了自由,那简直比死还痛苦,元祈他到底有没有脑子啊?两个好端端自由自在的人,干嘛非得像两个蚱蜢一样拴在一起,还一生一世永不分离,那索性还不如一刀杀了她来得痛快。
不管怎么样,这次的医术大赛,是一个绝妙的机遇,不但可以赚到一万两黄金,还可以像皇室提一个要求,最重要的,还可以趁机接近元祈的胸口,火绯月心中偷笑着,暗暗下了决心:此次医术大赛,她非参加不可!
她相信,凭她的医术,一定能够将元祈太子的肌肤彻底变白的。
自从前几天,元祈提出那个交换条件后,便闭关修炼了,或许,他是在刻意逃避,怕火绯月反悔,亦或者是怕自己反悔,总之,他的心中非常矛盾,索性将自己关进修炼室,眼不见为净,因此,昨天,火绯月当街扑倒云牧凡的事情,虽然闹得轰轰烈烈满城皆知,但是元祈却毫不知情,等到元祈知道的时候,事情已经过去了好些日子了。
时间一晃而过,这些日子以来,火绯月每天刻苦钻研,也查看了一些古籍,原本想要研究一下摄魂之术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然而,她翻遍古籍,发现,古籍之中,对于摄魂之术的记载,非常粗浅,几乎都是一笔带过。
仰望夜空,火绯月黯然神伤,早知道会有今日,当初就该跟离殇好好学习一下摄魂之术,就算不能学得很精深,只学个皮毛也好啊,总比现在束手无策得好。
这件事情对火绯月的刺激很大,从此以后,当她一有机会再学一门技艺的时候,她都会毫不犹豫地投身到新知识的学习中去,就算那门技艺看起来根本用不着,她也会全力以赴去学习。残酷的现实教育了她:多学习一门本事总是好的,平时多学一些东西傍身,关键时刻才能够帮到自己。
这是火绯月走向强者之路的又一个觉悟与成长,在往后一点一滴的不懈努力中,终于让她成为了举世瞩目光芒四射的绝代佳人。
就在火绯月废寝忘食地研究着该怎么对付那个杀人恶魔的时候,京城中,关于暗夜陌迷恋玫瑰的传闻还在沸沸扬扬地上演着,暗夜陌几次想要敲开火绯月的房门,进去好好解释一番,但是每一次,他修长的双腿就好像灌了铅似的,怎么都迈不进去,只是每晚静静地守候在火绯月的屋顶之上,透过天窗,贪婪地望着床上那个朝思暮想的可人儿。
事实上,连暗夜陌自己都不知道,他是在默默等待,他希望有一天,火绯月能够忍无可忍地跑到他的面前,悲愤欲绝痛不欲生眼泪汪汪痛哭流涕大吼大叫地指责他,辱骂他,甚至殴打他,怎么样都好,就是不要像这样,面无表情无动于衷怡然自得地忙碌着自己的事情,仿佛他就是个路人甲,无论再多的花边八卦,统统与她不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