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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儿时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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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白雪皱眉道:“你能够不能多说两个字?”

阳春又沉默了,这一次任凭白雪再怎么说话他也不再吐出一个字。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此时也是夜半三更,明月当空,将大柏树的树叶的影子分分明明的映在地上,白雪看着看着好似鬼影重重,阴森之极。

突然远方一个灯笼飘来,大大的灯笼,小小的人,提着灯笼的女孩子脸长的很平凡很普通,但是她的微笑很温暖很温暖,当她对着你笑的时候,你便会觉得自己回到了妈妈的怀抱,妈妈的怀抱岂非是世间最温暖最伟大的地方。

女孩子走过来微笑道:“春少,阿雪,你们来多久了?不好意思哦,我迟到了,要知道一个女孩子总是会有比较多的东西。”

白雪奇怪的找来找去,也只发现她双手除了一个灯笼之外什么都没有问道:“歌儿,咦?那为何我什么也没有看到?”

“哼!”余歌偏过头去不理他,冲着阳春说道:“春少一定知道我带了什么?”

阳春开口讲道:“歌儿头上戴着的玉簪是三年前白雪送你的生日礼物,右手手腕是你最喜欢的玉镯子,而这身衣裳由金蚕丝织成,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脚上的鞋子是最上好的小牛皮定做的,很适合赶路,而腰间的软剑是我七年前为你亲手打造的。”他本是一个十分沉默寡言之人,但是现在却讲话滔滔不绝,只因为他现在高兴讲,也想讲,所以他讲得很多也很仔细。

余歌拍着手高兴道:“还是春少最好最懂我了,不像有些人......”

有些人是什么人,有些人自然心里很明白。

所以这个有些人摸摸鼻子道:“其实还有一样春少没说出来。”

“哦?”

“是什么?”余歌笑眯眯的看着他。

“是灯笼,”白雪也笑眯眯的看着她道:“我们要做的这件事十分隐秘危险,身上无用的东西自然带的越少越好,但是你却带了一个大而无用的灯笼,这说明这个灯笼其实不是灯笼。”

余歌的双眼中放出异样光彩,那是一种遇见知己的喜悦:“那又是什么呢?”

白雪摇摇头道:“我不确定,也许是一道极为厉害的阵法,也许是一包炸药,又也许是......”他故意拖长了音做出一副悠闲的样子。

余歌咬咬牙催促道:“是什么你快说!”

她好像一点也不知道里面到底是东西一般,更忘了这个灯笼是谁带来的。

白雪高声道:“也许啊,是一些胭脂水粉,还有些我们的大小姐的衣裳。”

余歌的脸红红了一下,伸出空着的左手挥着拳头道:“你讨打!”

阳春冷冰冰的脸庞上也露出了一丝微笑,他喜欢看着他们闹,他喜欢白雪,也喜欢余歌,当看着他们大笑的时候他才觉得自己是一个人,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些他喜欢的东西,只要你是一个人,除了那个人,那个人没有爱,只有恨,滔天大恨!

“我们走吧。”白雪骄傲的挺起胸膛,仿佛他要做的事情是去出使一个国家,他的脸上充满了欢快的神情。

那一次他们快马加鞭喝完了太白楼三大窖的藏酒后,又去杀了西边反抗名草堂势力最大的二十七蜂,这二十七只大黄蜂每一只都剧毒无比,危险无比,可他们就撑着酒劲把他们杀的干干净净,最后余歌用那个灯笼装了二十七只耳朵回来。

从此他们每一次出任务都会选一个美丽的地方留下短暂美好的回忆,在华山凤鸣石、昆仑飞雪、少林藏经阁、金山银海豪赌、秦淮河拦江画舫.......

踏遍青山人未老。

那是最快乐的时光,也是最短暂的时光,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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