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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枭中雄、第三十二章、爆裂刺杀(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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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最近确实是在厉兵秣马,他写了那么多武侠小说,在描写众多大侠客的同时,也写了很多谋略方面的故事。  既然能写出好的谋略,他也就不是一个甘于平庸的人。

金庸认识到,现在的大香港充斥了难民、小市民、移民和殖民者,鸡零狗碎的市民文化大行其道。  而武侠小说就正好满足了民众的此种需求,自己的武侠小说眼看越来越火热,很多报社,还有个人追上门口求稿子,与其自己每天埋头苦干赚一些辛苦钱,为什么自己不办报纸把这些大钱也给赚了?

此时的金庸,他的名言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少做工夫,多叹世界”,在外界被人认为是“亦正亦邪”的文人。

他有自己的理想,更有纵横捭阖的谋略,在大香港属于那种“马基亚维里型的知识分子”,所以他一定要行动起来,趁着年轻,来开创自己的事业!

他通过研究发现,此时香港的报纸,大体有二类,一类是比较高层次的如《星岛日报》、《华侨报》等;另一类是低层次的如《响尾蛇》、《超然》等,以色情为招徕,迎合男性读者的低级趣味。

而自己创建的报纸一定要定位在以小说和趣味资料为主的层次上,成为一份“剑走偏锋”的小报,利用小市民感兴趣的话题, 再配上自己独特的武侠小说,以此来吸引读者。  发家制富。

但创事业需要钱啊,这是一个怎么也要面对地现实。  此时金庸数点一下自己的家当,卖掉房子总共才凑足五万块钱,向朋友借?大家都是穷秀才,难开口啊,借高利贷,凡是有大脑的人都不会这样做。  那怎么办,再把家里面的家具卖掉?就算真的卖了也凑不出多少钱。

就在金庸为钱苦恼的时候。  高战正在寻找他住的地方。

金庸临时租住地地方十分简陋,整座楼体的涂料已经剥拖,lou出里面红色墙砖。  在通道里面,上楼地楼梯锈迹斑斑,手一摸,一手脏灰,而且自一楼到七楼。  都没有电灯照明。

掌管租房的是一名三十来岁的上海婆,曾经在大陆也风光过一阵子,然后逃难到香港,嫁给了一个七十多岁的老翁。  老翁不久死了,留给她这一栋楼,她便kao出租房子生活,一时倒也无忧无虑,有空就打打麻将。  到舞厅跳跳舞。

上海婆穿着很暴lou的旗袍,上下楼梯的时候,一对沉甸甸的胸脯,激烈地抖来抖去。

她说话地侬音很重,看见高战还以为是来租房子的,热情的不得了。  一句一个:“侬放心,这里安全的紧,还清静地咩,搬过来住,便宜咩!”然后就用一双有些“色迷迷”眼睛望向高战,故意把脚踩在了台阶上,让旗袍的开叉再大一些,lou出白乎乎的大腿。

高战对这样的“艳遇”丝毫不感兴趣,直截了当说他是来找人的。

一听这话,上海婆地脸色可就变了。  变得不屑与懒散。  问他找谁。

高战报出金庸的名字。

上海婆一听是金庸,就说:“喏。  原来是他咩,侬是说那个怪人?他真额有点奇怪,一天都不怎么下楼,不知道在里面忙活些咩,连搓麻叫他也不来,害怕我们彪他么?!”

高战这个时候才知道金庸有多么的辛苦,猜也能猜到,他一定是在写字赚钱,以便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

当金庸打开门看见高战的时候,愣了一下,高战看见他也愣了一下,因为金庸下面是光着脚丫,湿漉漉的水痕印了一地。

原来屋子里面闷热,而且蚊蝇比较多,金庸为了写作方便,就端了一盆水放在桌子下面,写作地时候就把双脚放进去,一方面可以解暑,另一方面也可以驱蚊。

金庸有些尴尬,说:“你看我……你来之前也不打个招呼,让我准备一下?”

高战哈哈一笑;“还不让我进屋么?”

“哦,快进屋,快进屋!”金庸把高战让进了屋子里面。

“你这地方可真不难找啊!”高战一边说,一边打量屋子里面的情况。

但见小小一间屋子被他收拾的井井有条,在kao着墙角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有什么《论语》,《孔子》,《孟子》,《周易》,还有外国的一些名著,譬如《茶花女》,《巴黎圣母院》,《三剑客》,还有《双城记》等。

一大堆的书把整个书架都堆满了,有些书没地方放,就暂且先放在桌子,椅子上,有的用报纸包好了,捆放在柜子上面。

而在桌子和椅子上还放着大量的书稿,高战不用看就知道是金庸正在赶写的武侠小说。

此时金庸把一张椅子腾了出来,让高战坐下道:“高兄驾临寒舍,不知所谓何事?”

高战开门见山道:“听说查大哥最近想创办一份报纸,我对这很感兴趣,所以想投资入股,你看怎么样?”

“入股?”金庸眉头皱了皱。  “说句实话,高兄弟,我这份报纸没打算用外人地钱来做!”

高战哈哈一笑道:“你该不会是嫌我地钱脏吧!”

高战一语中的,说中了金庸地心事。

金庸再怎么想创业,也改变不了知识分子的清高,虽然他知道这时候的警察,没几个不收黑钱的,但心里面总不愿意用别人收来的黑钱,来创建自己的事业,那样的话,他会觉得连自己的事业也是黑地。

金庸丝毫没有避开与高战目光的对视,用低沉的声音说:“不错。  我确实有这种想法。  ”

高战心中暗道一句,糟糕,这些高级知识分子都是倔脾气,硬骨头,想要改变他们的想法很难哩。

不过再难他也要争取,一想到《明报》辉煌的未来,高战死缠烂打的脾气就又上来了。  厚着脸皮道:“不知道你听过这句话没有,俗世沉浮。  随波逐流,这个世界是黑是白,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我说了算,我们都是世俗的棋子,自己是白子,还是黑子。  都用命运来掌控。  下棋地不是我们,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抓住自己身边一切地机会,来改变命运,改变自己,不再甘当棋子!你的目光要是只局限在一时的清高上,那么,我可以断定。  你永远也成不了大事!”

金庸回驳道:“我做人有原则,做事也要有原则,我不会被你这番言论打动的。  不错,我是很缺钱,我也想早日成功,更希望自己创建的报纸能够马上问世。  但这一切我都希望是干干净净的,没有半点瑕疵的,报纸就跟我地孩子一样,我不希望它沾染任何的肮脏和污秽!”

高战挑眉道:“你太过于追求完美了!你以为这样它就纯洁了吗?既然你要创建报纸,就要在报纸行业厮杀出一条路来,商场如战场,甚至比战场还要残忍,还要冷酷,你所谓的‘干净’只是一个梦想,你的孩子一出生。  它就必须沾满鲜血。  只有血的洗礼,才能让它存活。  这才是现实中的生存之道!”

金庸不能不承认高战所说话的正确,在大香港这个乱世里,想干些什么都不容易。

“我还是……想kao自己的力量!”金庸思忖一会儿后说道。

“我也没有怀疑你没有那个能力,只不过是时间早晚地问题。  你的眼光很独到,能看出这个时机,有句话就做‘过了这个村,没有那个店’,机会不等人,你自己可以考虑一下,究竟是现在就动手干起来呢,还是等到你真的凑够了钱,一切都又起了变化,才开始行动?”

金庸摘掉自己的眼镜,用手帕擦了一擦,然后戴上道:“你好像很懂我的心思?”

高战嘴角挂上一抹微笑,心说我前世可是你的超级书迷,你地大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我要是再不了解你的话,可真就是憨佬了。

加重语气道:“办报纸绝对跟你想象的那样,很有前途,它不仅能娱乐大众,开阔视野,更能给你带来名利双双收的超人成就!每个男人都应该有他自己的梦想,像你这样的人才,不应该像这样把脚泡在盆子里码字,而应该振臂一挥,大展拳脚,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

金庸明显被他说动了一点点,透过镜片,眼睛中射出炙热的光芒。

高战拿出最后的杀手锏:“你要是同意的话,我可以答应你地任何条件,只要你让我入股,我可以放弃自己地股东权利,只拿分红,不参与任何公司内外的决策!”

此话一出马上打动了金庸,要知道金庸最害怕地就是失去决策权,自己的事业当然要有自己做主了,要是对方的控股权比自己的还大,那自己还不是在变相替别人打工?

“你说的可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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