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做的事情都做了,甚至还得到了超出预期的收获,爱德华也没有必要再继续在艾夏待下去,便开始准备回程的事宜。
此时,伊德瑞斯主教找到他,提出希望能够跟着爱德华一起回萨摩赛特的请求,“我知道您身边没有可用的人,这让您做什么都有些放不开手脚。”他这样说,“现在全帝国的人都知道,王储殿下沉迷宗教,在艾夏遇到一位年轻有为、在神学上颇有些小成就、又志同道合的神官,将他调动到自己身边担任王储的私人神官,时时刻刻交流神学问题,也是很合理的事情。我相信这点要求,国王也不会拒绝您。”
“年轻有为?志同道合?”爱德华冷哼了一声,“我把一位破坏了戒律,正暗恋我的高级神官调到自己的身边当我的私人神官,这可是偷窃了属于无上的奥尔贡拉的仆人,你觉得这种行为,是尊重和热爱奥尔贡拉的表现?”
“就当您可怜我吧。”伊德瑞斯主教含笑道,“高贵的爱德华王子有一颗柔软的善良的心,不忍心如此残忍的拒绝一位苦恋着自己的兽人,虽然不愿接受对方的心意,却也不忍心断然拒绝。我想,国王陛下一定为会他的儿子如此温柔善良而感到格外的欣慰的。民众也会喜欢这个故事的,一个少见的英俊帅气的兽人神官,一位高贵善良、心软仁慈的美丽的亚兽人王储,一段隐忍纯洁而又绝望无助的暗恋,酒馆的游吟诗人会爱死这个故事的。”说着,他对着爱德华挑了挑眉毛,像个轻浮的富家子弟,而不是穿着神官黑袍的总主教。
爱德华没有理会他的挤眉弄眼,也没有再反驳他的话。这确实是个好主意,现在在他身边你的人大多都是属于国王和王后的,他们虽然不一定都是探子和眼线,但是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绝对不会听从他的指挥。而他不管想在身边安放什么人,都会惊动国王和王后。
伊德瑞斯主教不同。格林家族是远离王都的富商家庭,无论是军队还是政治都不曾涉足,也没有什么特别交好的重要任务,而伊德瑞斯主教本人也和王都的任何一位贵族都没有什么交集,他履历清楚干净,在艾夏出生、长大,十三岁的时候进入教会学习,十五岁考入帝国等级最高的圣彼得神学院进修,不到二十岁便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原本时长为八年的学习,回到艾夏从神官做起,一路顺利升为该郡的十二位总主教之一,如果不过太年轻的缘故,该郡的下一个枢机主教就是他了。醉心宗教的王储会被这样一位才华横溢、惊艳绝绝的神官吸引,想将他留在自己的身边,似乎是一个十分合理的选择。
伊德瑞斯主教一看爱德华的表情,就知道他已经动摇了。果然,思考片刻后,爱德华问道:“如果我让你成为我的私人神官,你能为我做什么呢?”
“我可以为您提供可供您差遣的人手。”伊德瑞斯主教说,“有我在您的身边,格林家的任何动态,我都可以第一时间禀告给您。从此以后,我们就是您手中的剑,您所指之处,即是我们攻击的方向。”
剑?爱德华在心中冷笑,恐怕是双头剑吧,握在他的手中,向前可以杀敌,后退,却也可以伤到自己。不过,爱德华确实需要他的帮助,他现在孤立无援,没有资格拒绝任何伸到眼前的手,更何况这只手还是一只金手,他就更没有理由拒绝了。
爱德华立刻给国王写信,信中,他用一种小心翼翼的试探的语气,告诉国王自己想要重新任命自己的私人神官,他扭扭捏捏的赞扬了艾夏城所属大教区的总主教在神学上的出色造诣,字里行间透着一种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喜爱和仰慕,却紧接着话头一转,苦恼于神官对自己不符合教义的暗恋,可苦恼中,似乎要有那么一点沾沾自喜的兴奋。
国王受到了这封洋溢着年轻的粉红色气息的信,看过之后,哈哈一笑,递给了德菲奈斯子爵,子爵看过之后,惊讶道:“天哪,一个高级神官,他这是……”德菲奈斯子爵摇了摇头,叹了口气,道,“殿下还年轻,有喜欢神学,会被这种人吸引也情有可原,但是您作为他的父亲,可不能纵容他的无知啊。”
国王却摇了摇头:“他喜欢就让他带回去吧,也不是什么德高望重的大神官,不过是一个精通神学可意志却不坚定的年轻兽人罢了,这个格林如果放得下自己的前程,我倒也不是不能成全他们,就算不能在一起,以爱德华的身份,身边养几个情人,也很正常。”
德菲奈斯子爵犹豫了一下,压低声音道:“我以为您……我以为您不想让他……”
国王知道他欲言又止的背后未竞之意,道:“好歹是我养了十几年的孩子,自然会留他一条活路,毕竟当过王储,以后我至少会敕封他为公爵。”
德菲奈斯子爵垂眼笑道:“您有一颗仁慈宽宏的心,我的陛下。”心中却长长的叹了口气,看来布莱恩特留下的这个血脉,恐怕是活不了几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