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已经被他翻了三遍,但是一无所获,在昏暗的煤油灯下,眼睛发酸发胀。
每当他闭上眼睛的时候,大脑中都能够浮现出那一双根本没有生机的金色眼眸,他没见过天使的眼睛,但是却能够清晰地认识到,天使上的眼睛,应该就是这个模样。
夜已经深了,他最后看了看放在桌面上被帆布包裹的“天使”,然后强迫自己睡过去。
他们还有很长的路需要走,他还有三天,甚至四天的时间来思考如何对付诅咒这种东西。
煤油灯熄灭,这顶帐篷彻底的暗了下来,时间已经来到了凌晨一点。
戈登三人终于松了一口气,他们转悠了一个小时,才等到了这个时候,即使他们已经很努力地避开了人群,但是在这个时间中,还是撞见了两次巡逻队,凭借着戈尔那有些夹生的西班牙语蒙混了过去,但是如果时间再久一点,他们就绝对露馅。
“行动!”
戈登开启了鹰眼。
两名负责值守的士兵仍然背对着火堆吹牛,讨论着诅咒,黄金国,女人和金币,在柴火噼里啪啦的燃烧声中,他们根本没有听见有人直接钻进了帐篷里。
只有戈登一个人潜了进来,米奇和戈尔负责在外面接应。
帐篷里真是伸手不见五指,还好戈登有着鹰眼,能够清晰地看见地上由干草和棉布铺成的床上,一个散发着橙红色光芒的人体。
一个十分简单而粗制滥造的桌子上,“天使”就摆在那,他仅仅是掀开了帆布的一角,就确定了其黄金的材质。
航海日志……
戈登寻找着那一本可能记录了不少东西的航海日志。
根据乔恩的说法,这本日志上面记载了从亚马孙河流域探索的所有细节,任何与黄金国有关的东西。
这本笔记很厚,而且较大,应该很容易分辨。
戈登环视了一周,终于在床铺上发现了这本书,并且这本书还枕在人脑袋下面。
帐篷里熄灯还不到二十分钟,床上的人绝对是属于浅度睡眠,他现在去将人的头抬起来,然后抽出书,然后再把头放下去简直就是在作死。
但是箭在弦上已经不得不发了,他从桌子上找到了一本差不多厚度的书,然后就开始行动了。
他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用右手将威尔逊的头抬了起来,另外一周手抽出日志。
他几乎全程都屏住呼吸,让自己抬着脑袋的那只手尽量保持平稳。
然后慢慢的,将另外一本书塞了进去,全程没有任何差错,准确无误,浅度睡眠的威尔逊都没有被惊醒。
“很好!”
戈登在心里说了一句,他现在只需要拿上天使离开就大功告成了。
他是这么想的,当然也是这么干的,沉重的黄金方块从被端着离开了桌面。
但是桌子不愧是粗制滥造,重物被拿起来之后,发出了刺耳的吱呀声,这种声音简直让人牙酸,让戈登赶紧停下了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