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纳特小姐很喜欢伯明翰?”
“我喜欢任何不是乡村的地方,”玛丽抱怨道,“伯明翰也好,伦敦也好,我都想去看看。听说伦敦的工厂机器日夜不休,我却要呆在乡下和妹妹们因为一些琐事没完没了地争吵。”
宾利先生第二次被玛丽逗笑了,其他小姐对机器和工厂避之不及,仿佛赚钱是什么上不了台面的事情,而玛丽·班纳特偏偏对它们非常感兴趣。
“这么巧。”
于是他笑道:“陪我出席舞会的朋友,在伦敦可是置办了不少产业。”
玛丽闻言侧头看向舞池之外的达西先生。
大名鼎鼎的达西先生,倒是的确和科林·费斯一样英俊,当然了,也同科林·费斯演绎的一样高傲。一整晚下来他根本没跳几支舞,更没什么小姐入得了他的法眼。
现在不着急,傲娇注定要被打脸,玛丽不急不缓地收回目光,等他被伊丽莎白直接拒绝的时候有他难受的。
“达西先生一表人才,”她客气道,“我相信在投资和置办工厂方面也是个有远见的人。”
“我想他也一定很喜欢你这样博览群书的小姐。”
玛丽忍俊不禁地摇了摇头。
还是算了吧,长得帅也没用,玛丽就是不喜欢傲娇。
比起这位实打实的英伦大众男神,玛丽倒是更喜欢另外一位,比达西先生更为著名、受众更广,甚至男女通杀的小说形象,那就是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这也是玛丽心心念念想去伦敦看看的理由之一——同人小说喜欢综合作品嘛,既然她穿越到了《傲慢与偏见》里,那这个世界中会不会同样存在《福尔摩斯探案集》,甚至是其他同时代小说中的角色呢?
就算没有也没关系,要是福尔摩斯不存在,柯南·道尔爵士本人总存在吧。两位都是玛丽的男神,要是能见上一面,要是有荣幸与其通个信、甚至说几句话,玛丽觉得那真是人生无憾了。
因而她只是落落大方的说:“我想达西先生是不会相信一名未婚小姐会阅读孟德斯鸠著作的。”
宾利先生下意识想为自己的朋友辩驳,可他张开嘴,却发现玛丽说的很对。
达西什么都好,就是为人高傲。玛丽一番学无止境的话,对于一名年纪轻轻的乡绅之女而言足够惊艳了,然而宾利会相信她真的在读孟德斯鸠,达西可不会。既然不信,那换成达西,也自然不会发现玛丽还有这番见识。
更难能可贵的是,明知道达西会轻视她,玛丽小姐也不卑不亢,全然没有生气的样子。
真是可惜!
宾利先生免不了为自己的朋友叹气,达西这高高在上的性格,错过了多少值得来往的女士。
对此玛丽倒不在乎,看看达西一表人才,和她二姐伊丽莎白多配啊。他确实是个很好的结婚对象,但和对待宾利先生一样,玛丽可不打算和自己的好姐姐们抢资源。
一曲结束,玛丽对这位未来的姐夫相当满意,便笑吟吟地再次对宾利先生表示感谢:“谢谢你,宾利先生。”
“没关——”
宾利先生的话还没说完,他的姐姐赫斯特夫人便匆匆地赶了过来。
赫斯特夫人在他的耳畔低声说了什么,宾利先生立刻变了脸色。旁人听不见,可就站在宾利先生面前玛丽听见了。
“宾利小姐昏倒了?”
她蹙眉,接下了赫斯特夫人的话:“怎么回事?”
赫斯特夫人吃了一惊,但是听到玛丽斩钉截铁地质问,还是下意识地开口回答:“她、她说她见到了鬼!”
《傲慢与偏见》的原著中说,宾利先生一年有四五千英镑的收入。
四五千英镑在玛丽生活的二十一世纪,在伦敦也不过是两到三个月的房租开销而已。可在维多利亚时期,普通的一家人若是年收入五十磅左右,就可以衣食无忧了。
宾利先生确实有钱,虽然不如原著的男主角达西先生有钱,也是一位有为且阔绰的未婚绅士。
并且,他不像达西一样家底殷实,多少有些投资和经营。
小说中并没有说明宾利先生是经营什么的,也可能是玛丽忘记了。但至少玛丽笃定,尽管不是上流社会嫌弃的“暴发户”,可宾利先生算是半个资本家,和达西先生的情况并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