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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巷子街的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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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忽然想起了泉林子爵说过的话,野狗进入狮子圈,只会是自寻死路。而这些奴隶,就相当于兔子进了狮子圈,哪有一点点翻身的机会?

每个人的眼中都是惊恐与迷茫,对未来的生活看不到光芒。我们顺着道路走下去,却听见一阵嬉戏之声、等循声望去,看见晚风正在与一群孩童搏斗。他被那些孩子们打得连连求饶,因为孩子们身上很脏的关系,他身上的白袍被沾上了不少污点。

原来,这就是周鹤所说的被人干趴下了。

孩童们根本就不知道面前这位就是伟大的晚风伯爵,一个个不知轻重地与他追逐嬉戏。

江美轻声道:“晚风伯爵,不但是帝国内率领着第一军队的贵族,同时还被权贵们称为肮脏的贵族。”

“肮脏的贵族?”我惊讶道,“为什么?”

江美摇头道:“我也不知道,只听其他权贵这样称呼过他。”

这个时候,我们身后的一名将军解释道:“晚风大人之所以被这样称呼,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他出身贫贱,他的家乡就是这巷子街。传闻巷子街从来没出过贵族,只有晚风大人办到了,是历史上的唯一一人。另一方面,则是他在成为贵族之后,与那些只知道剥削的权贵不同,晚风大人各方各面都在为人民着想。久而久之,贵族们不愿与他为伍,便称呼为肮脏的贵族。”

我们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此时晚风瞧见了我们,他对我们招了招手,然后朝着我们走来。

我笑道:“晚风大人,你可还真有闲情雅致,在这儿跟孩子们玩成一团。”

晚风轻声说道:“他们的人生,也只有这段时间不会知道人生的恐惧。童年本来就是美好的,为何不让他们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更快乐一点呢?”

我点头道:“那倒也是。”

“回去吧……”晚风伸了个懒腰,回过头跟孩子们笑了笑,说道,“早点回家,别在外边闲逛。”

孩子们都是恋恋不舍地看了晚风一眼,我轻叹道:“在这帝国里,估计也就你这一位贵族愿意与他们平起平坐了。”

晚风取出一根自己卷的烟草点燃,轻声道:“在我小时候,或者说是还未懂事的时候。我的父母就开始教导我一件事情——那便是丢掉尊严。有件事情我现在还记得很深刻,当时有个小女孩,她是一个子爵的女儿。有次她父亲进宫办事,将她也带来了。那女孩好奇来到了巷子街,那一年我五岁,她也是五岁。当时是雨天,她前边有个水坑,于是她指了指我,要我过去趴在水坑里,让她踩着我的脑袋走过去。”

“然后呢?”

“然后我就在想,我为什么要让你踩着我的脑袋,我们都是人,我们都是小孩子,我们都有爹妈,为什么我要给你当垫脚石?所以那天我没照做,也是因此,我犯下了这辈子最大的错。”

“什么错?”

“那小女孩见我不照做,她就站在街上哭。后来给她爹知道了,她爹过来之后,可谓是勃然大怒。你猜怎么的,当时我的父母跪在地上不停地磕头,求那位大人能饶了我。我亲眼看着他们把脑袋都磕破了,而那小女孩依然是哭得不依不饶。最后,她爹杀了我的爹娘,把他们的尸体就这么丢在巷子街上,让那小女孩在他们的身上踩来踩去,那小姑娘才破涕为笑。当时我就明白了,原来人和人之间是不平等的。我哭闹的时候,我爹娘会省吃俭用给我一碗白米饭。而她不高兴的时候,就能杀了我爹娘。”

我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去回答,但却能感觉出来,晚风轻描淡写的背后,是当年怎样的不甘。

江美下意识问道:“那姑娘后来怎么了?毕竟你现在可是大名鼎鼎的晚风伯爵。”

“她还活着……”晚风平静道,“在我成年之后,算是奴隶里边相貌挺出众的一位,于是我被选为了男宠。结果有一天,那姑娘再次闯进了我的生活。她已经是个千金大小姐,用低廉的价格买走了我,让我每日侍奉她。可笑吧,杀了我爹娘的人,最后与我同床共枕。那女人是出了名的荡妇,她每天晚上都要男宠侍奉,还给我们吃一种秘药。只要有一晚不高兴,她就会杀人。我在她府内当了两年的男宠,每一天都要吃秘药讨好她。直到后来吃垮了身体,算是身体虚弱,天一冷就冻得不行。于是我就这么苟延残喘地过着,想尽办法在她家跟着卫兵学习战斗技巧,背着她偷偷去角斗场。直到我成为子爵,她都不知情。我成为子爵的那天,像往常一样进了她的房间,然后她要我脱衣服,我却告诉她,我不再是奴隶,而是一个贵族。你们绝对猜不到,她当时的表情是多么精彩……”

说到这时,晚风露出了略微狰狞的笑容,轻声道:“之后,我砍断了她的手脚,将她做成人彘,把她丢到水坑里,丢在我的领域里当一个泥水坑的垫脚石。现在……她依然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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