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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第三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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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休息一年吧。到了时间,不用……你来吵。”

……

……

吉尔伽美什按照埃迪沉睡之前的意思,将卢卡斯埋在了那片荒漠里。

既然找到了人,王也要回乌鲁克了。

也不知是不是想要气一气他,王是用双手将彻底地安静下来的男人抱起。

如果埃迪醒着,绝对会说这么个姿势显得他很弱,惹他非常生气。

可他不知道,也看不见王此时的表情。

因为身体缺了那么多的部分,这么高大的男人,抱起来却轻得过分。混杂血渍的银发凌乱地撒在王的肩头,胸前,臂弯间。

“为了我,也为了……恩奇都,哈。”

很奇怪,吉尔伽美什就是无法忽略,渐渐失去意识的男人最后呢喃出的话音。

——恩奇都。

——他说,他对不起恩奇都。

得到那一个吻之后,他才发现,恩奇都说对了。

他不是真的爱上了恩奇都。他到现在都没能理解,什么是爱情。

那来源于单纯的吸引力的“喜欢”,跟伊什塔尔对吉尔伽美什的“爱”,对他的“占有欲”……

其实,没什么两样。

“是啊,还不错。不过是谁给我包扎的,用这么金光闪闪的布料,是想要让我也发光吗?”

这是一年之后,埃迪和吉尔伽美什进行的第一次对话。

吉尔伽美什的外表没有变化,略有改变的,应当是外表之下的气质。

还是一如既往地傲慢,但经历了一年殚精竭虑的勤政,他到底是沉稳了不少,收敛了昔日肆意妄为的率性。

也就是说,如今的他更像是一位真正的贤王了。

此时,贤王便是在光明正大地打量埃迪,同时,用微挑的眉表达出了“你对本王的审美有意见么”的意思。

“意见大着呢,我还是喜欢黑色,跟我一样低调朴素。”埃迪说着说着,自己就笑了出来,“算啦!看在劳烦王亲自动手的份上,我心怀感激地接受了。”

吉尔伽美什:“哼。”

交谈之间,埃迪似是想要和挚友碰一次拳。然而,吉尔伽美什却抬手,从他的手臂下穿过,直接扶住了他的肩膀。

“不要逞能了,蠢货。”王低声说,面上却没有显露出丝毫担忧或是同情之色。

除却他本身就不能露出这些愚蠢的表情外,吉尔伽美什无比清楚,任何怜悯,都是对这个男人的侮辱。

不需要多言,用这样的方式来支持就足够了。就像,一开始他们的那场比试过后。

埃迪也是像这样将他扶起。

“……”

埃迪先是微愣,但明白过来吉尔伽美什的用意后,唇边的笑意更盛,自然也不客气地领了他的情,把全身大半的重量都压在了他那边。

“谢啦。”

他的眼帘微垂了一点,明明是这么简单细微的一个动作,却像是压了千斤重物般的沉重,强行要让他合眼。

最后还是抬起来了。这是肯定的。

“真不习惯啊,走个路都轻飘飘的,生怕自己下一秒就倒在地上睡过去……”

“废话!”吉尔伽美什几乎是托着他一步一步往前走,脸色终于黑了下来,没好气地道:“身上还有那么大一个窟窿,你还能醒过来就已经不错了。”

埃迪道:“醒肯定能醒过来,不是跟你们说过吗,我是不会死的呀。只是……没什么,反正就是这样。”

后面的话他没说出来,但吉尔伽美什早就明白了。

两人一时陷入了沉默。

姗姗来迟的“雨”就在刚才停了。

他们从城外需要灌溉的田野回来,旁经干涸了一年终于重新流淌起来的小河,便一步步地向城内走去。

还没进城,就听到从城内爆发而起的欢呼声,轻快雀跃的音乐也在奏响,比埃迪曾经亲历过的春祭当场还要热闹。

两人没有直接进去,而是先登上城墙,从高处往里面眺望。

果真是这样啊。

冰水化作的雨湿润了皲裂的土地,其间似乎还蕴含着磅礴生机,让嫩绿的细芽从缝隙中钻出。

人们早已用各种器皿接满了雨水,所有能看到的面庞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那雨水同样洗去了压在头顶一年之久的阴翳,让一切焕然一新。

“……不错。”

埃迪看着前方,笑着道:“不愧是你的乌鲁克啊。”

“所以当时才告诉你,不要小看我,也不要小看这里的人。”吉尔伽美什随口道,目光却近乎赤/裸地停顿在某一处,未能被目光向前的当事人察觉。

一年的时间,对乌鲁克的人们来说,是相当漫长的。对吉尔伽美什而言,也是一样。

可到了沉睡的男人这里,几乎不能改变什么。

他的伤势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痊愈,这样的程度,粗略算来,至少也要花费十数年之久吧。

然而,还远远没有到时间,他就强行让自己从休眠中醒来。为的是什么,已经不需要赘述了。

如今的结果是,男人被烧融的肺腑仍旧没有恢复——即使在用一层布将骇人的伤处盖住后,他还能像常人一样说话,表面似乎并没有大碍。

吉尔伽美什是最清楚埃迪现在情况的人。

吉尔伽美什也是最清楚埃迪在强撑什么的人。

而此时,王的赤眸映出男人的侧脸,眼底深处浮现出的悸动却激烈而灼热,就像是要将他紧锁在其中。

埃迪沉睡的模样,这几百个日夜就看了几百遍,可以说是彻彻底底地记在了心里。

吉尔伽美什的想法始终都没有改变,他认为这么安静的埃迪虽然难得一见,但太平静,失去了最吸引他的那股生机。

如今的这个埃迪好了那么一点,又变成了另一种风情。

因为要和继续沉眠的本能抗争,他几乎耗尽了所有的精力,整个人都显得疲惫不堪。

不仅如此,还有重到难以想象的伤势影响,往日总是热情洋溢、没有一分一秒黯淡过的男人就算是稍稍动一下,也连带出了缠绵之意。

若只看表面,他也消瘦了很多。

本就很白的皮肤更显得苍白,银发在这一年内长了不少,已从原来过肩一点的位置快到腰部。乌鲁克人民的欢笑让他的眼神也略显柔和,里面掠起的更多的是满意。

不。

不,不,不……

想要说的是,此时的男人最吸引人的地方根本不是遭受重创后不得不显露出的弱势,而是——

除了他的心,他的意志,包括身体在内的所有外在因素都如同压在背脊之上的沉重之物,要将他压垮,要抑制住他前进的脚步。

然而,就是那颗心。就是那不畏惧任何事物的灵魂。

连“自己”都不愿屈服,埃迪……就是这样顽固的男人啊!

如何让人能够移开眼。

如何让人不去正视自己内心真正的欲望,从而发现。

想要得到他——这样的事实。

……

只在这里看了一会儿,埃迪就主动拉下了吉尔伽美什的手臂:“好了,力气回来了一点,我自己可以走了。”

“先去里面转转,他们应该不会把我忘了吧。虽说现在喝不了酒,但享受一下气氛,凑凑热闹还是——”

“埃迪。”

埃迪刚走出两步,就听到挚友不知为何低沉下来的声音。

“怎么了?”

他这时还没察觉出哪里不对,直到转身之后,才从最先传到脑中的一丝痛感感受到了一样。

就在转身的那一刹那,吉尔伽美什把他按在了墙上。

自伤处那里传来的钻心之痛成为了次要,埃迪的瞳孔顿时紧缩。

金发的王像是故意用牙齿咬破了他的嘴唇。

在血丝流出后,又用齿尖,粗暴地侵蚀着残留淡淡血腥气息的冰冷的唇。

“留下来吧,埃迪。”

“以我最爱之人的身份,留在本王的身边。”

他当初仰头倒下就睡过去了,对自己醒来之后会怎样毫无担心,当然,也更不担心自己直接睡在没有遮拦的野外会被野兽或者猛禽当做尸体吃掉。

现在醒了,发现自己没在野外,而是在不知位处于哪儿的“室内”,埃迪盘腿坐起来,只一想,就猜出了个大概。

“唔,恩奇都不舍得让我流浪街头,才把我带回来啦。”

他先是喜滋滋地想,随后,神色又严肃了起来。拧起的眉毛可以看出对某个路人的嫌弃。

“现在这种情况,肯定是那个吵死人的金毛小子从中作梗。切,幼稚。”

埃迪觉得事实十之八九就是这样。

而且,他还真的没猜错。

花了大约几分钟的时间,埃迪很努力地想要在脑中把那个幼稚的金毛小子的脸勾勒出来,等会儿出去才好认人。然而,很不幸的是,他……

除了依稀记得那小子的笑声出奇地吵,有一头倒立的金毛以外,其他的竟然全无印象了。

这——这,大概也能够说得通。

因为他全程都看恩奇都去了。

而杵在恩奇都旁边,像个大灯泡似的金光闪闪、按理来说存在感应该更强烈的男人,他连这人的正脸都没看清楚。

埃迪:“……”

埃迪:“算了!先吃饭!”

这里需要一提的是,他的“睡”,基本上确实跟普通人类每日必需的睡眠相似,但还是有不同之处。

不同就在于,沉睡对于埃迪来说,更像是一种身体自我修复的必要的形式。

他的双臂断了,肋骨也断了两根,其他地方还有多处伤口。这样的伤势放在普通人身上,虽说还达不到致命伤的程度,但也需要几个月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慢慢地完全康复。

他就用不着这么久地折腾,更不用治疗,随便找个地方睡一觉。顶多十天半个月,醒来之后,断掉的骨头早已自动接上,伤口早已不见踪影,又是精神奕奕、能够再跟魔兽轻轻松松单挑一把的好汉。

对于这个可以称作不可思议的能力,把埃迪带回乌鲁克的吉尔伽美什王自然也察觉到了。在埃迪还在昏睡时,王就神色不明地评价了一句:

“看来,本王捡回来了一个比芬巴巴还要恐怖的凶兽啊。”

当然了,就凭埃迪此时此刻还蹲在王城的大牢里这一点,吉尔伽美什到底还是没有在把“凶兽”捡回来之后,又把反悔“凶兽”重新丢到荒郊野外去,也不知道日后他会不会后悔。

总而言之——

疗伤归疗伤,在埃迪看来很是方便的这个能力,只有一个缺陷。

那就是,从熟睡中醒过来之后,他都会感到很饿。

无论在哪里,也不管周围的环境是好是坏,埃迪从来都不会委屈自己。

牢门还是紧闭着的,但是,由几根细木桩子组成的这扇牢门——实在是太弱了,面对全世界最强的男人,想拆开只用一根手指头就足够了。

“哐当!”

埃迪也就毫不客气地把门给拆了,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这边搞出的动静不小,守卫的士兵和狱卒自然都听见了,可不知为何,他们全都像是没听见一般无动于衷。就连埃迪光明正大从他们眼前走过的时候,也都当做没看到——

哦不,没有当做没看到,而是更加过分地,主动对埃迪说:“浴室在那边。”

殷勤地抬起手,直通浴房的路就显露出来了。

“?”埃迪一挑眉,居然也不诧异,相当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哦,知道了。”

接着,他便将光明正大的姿态保持到底,当着无数人的面,找到了一个已经放好了热水的水池。

身上又是血又是泥的衣服全都脱掉丢到一边儿,埃迪爽爽快快地给自己洗了个澡,再出来时,换洗的衣物也给他准备好了,同时由人送上来的,还有非常丰盛的午餐。

“哎呀,挺不错的嘛,谢了!”

他也像是不知道客气的,往桌后一坐,就豪爽地吃了起来。没过多久,满桌的饭菜全都一扫而空,让负责送菜的侍女不由得目瞪口呆。

——王一定要留下的这个外乡人,也太……

——不过,他也真的很……和王相比……

——哎呀哎呀,别说了,得把他的衣服送去洗干净才行。

在门外响起的小声低语,似是还隐约含羞。而被她们私下议论的当事人在里面听得清清楚楚,却面不改色。

牢房所在的地方是王宫之内,他洗澡和吃饭的地方,自然也在王宫。

埃迪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国家,当然,也没有必要知道得那么清楚。

他任由侍女收走自己从老家穿着过来的衣服和斗篷,换上的这个世界的服饰很有特色,许是与本地的气候有关,从上到下都没有多少布料。

而且,额外的缺陷,很快就显露得分外清晰。

也无怪方才那些侍女会在暗处悄悄地议论,先前那脏兮兮的模样暂且不说,当埃迪把自己打理干净,换上新衣出现在其他人的视野中之后——

这个男人的全身上下,都给人带来极为强烈的侵略感。

任何初见他的人,对于他的印象都不会是他有多么英俊。他就像是一把利刃,无论何时,都将锋芒肆无忌惮地展露而出。

他又高大,强健的身躯之上肌肉分明,似乎蕴藏着极其可怕的力量。

也因此,侍女们为他准备的衣服就显得很不合身了。

穿着不合身、很勉强地贴在身上的短衣短裤的埃迪倒是满不在乎,吃完饭,就把整个王宫翻了个遍。他想找恩奇都——和恩奇都同行的那个金毛小子暂且排在第二的顺序,找不到恩奇都,找他也行。

然而,就是这么不凑巧,两个人都没找到。

此时大概刚过了正午,太阳没有云层遮挡,投下的光芒还很灼热。

埃迪抱着手,在太阳底下沉吟,沉吟完,随便逮了一个路人询问。

“知道恩奇都在哪里么?”

“恩奇都大人……和王在一起……”

“王?王又是谁?”

“这个——”

被他逮住的路人冷不防对上一双金色的眼睛,大抵有些胆战心惊,哆嗦了半天,才把话讲清楚。

埃迪这时候才知道,原来被他一口一个金毛小子叫着的男人,也就是那个“王”。

“吉尔伽美什”正是王的名讳,他将王座分给恩奇都一半,让两人一同掌管国家,恩奇都是他最看中的挚友。

埃迪恍然:“原来是朋友啊……”

他明白了。

路人还在紧张地等着后文,对上这个没见过的男人,让他感到了无穷无尽的压力,以至于没得到后续一动都不敢动。

然而,就在这时。

“谢啦,哥们,你真是个好人啊!”

路人:“不不不不……咦?”

埃迪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心情非常好,此时抬手高兴地拍了拍这个好心人的肩膀,完全没注意到对方其实是被他吓傻的。

他这就去找恩奇都了。

也没有花费多少时间——不对,还是浪费了一点时间。总而言之,之后埃迪在王宫背后的一片颇为空旷的场地找到了他要找的人。

这个场地,显然是故意被修整成了平地。地面除了零碎的砂石,就是无数长期留下的划痕或者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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