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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幽体灌注 主角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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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斯你受伤了,琪琪马上给你治疗,刚才琪琪好担心兰斯。”琪琪冲一旁跑出来,眼睛中水光闪动的。

“我没事,那家伙不是被我打跑了么。”兰斯忍着剧痛,勉强一笑,蓦然,只觉一股新生的力量不断涌出,并且身体正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恢复,连忙调取书记系统。

……使徒解析完毕,幽体灌注模型构建成功,鉴于其负面影响,进行整合优化……灵魂能源匹配,寻找匹配选项,选择最优匹配选项,元素精灵匹配成功,启动第一优先事项……

兰斯能看懂的大约就这些,看内容大略是将幽体,也就是这个世界的灵魂力量加注到自己肉体上,排除了一些**影响,似乎还加入了元素精灵的力量,第一优先事项,应该就是改造自己的体质,或者说提升力量。

兰斯突然有种熬出头的感觉,只是仔细看看,不禁暗骂,启动第一优先事项!?既然是第一优先事项,为啥每次都是晚一步?完全是坑爹啊这!

兰斯也找不到地方埋怨去,二十来秒的时间,身体基本上完全恢复,比起先前强了一倍不止。

“兰斯不一样了……”琪琪突然道。

“哦,哪里不一样?”兰斯问道。

“嗯……琪琪也不知道。”

握了握手,兰斯感觉更加有力,当即想试试新力量,搞清楚所谓幽体灌注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不过,想了想,决定还是另找个安全的地方再说。

不死佐德的出现,兰斯更加确定这是《剑风传奇》的世界,别人的命运什么的,兰斯可管不着,不要被那些家伙牵扯到就好,特别是鹰之团和那个悲剧男主角。

兰斯不知道的是,他早就跟他口中的悲剧男主角扯上关系,而且刚刚分开没多久,那个人就是格斯。

与兰斯分开后,格斯继续自己的佣兵生涯,他一如既往的孤僻,一直做独行佣兵。

在一次攻城战中,格斯所在队伍遭遇了鹰之团,鹰之团是格斯最不想遇到的对手之一。鹰之团的团长名叫格里菲斯,是一个非常出众宛如童话中王子一般的人物,年纪只比格斯大两岁,却建立了自己的佣兵团,并以其出色的谋略和领导才能,带领鹰之团屡战屡胜,声名鹊起。

格斯击败了斩杀30人,有着熊人之称巴斯则,并率队破城而入,大获全胜。之后,格斯遭遇到鹰之团的截击,败于格里菲斯之手并被招募入队。

之后,在无数次的战斗中,格斯与格里菲斯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格斯似乎也渐渐融入鹰之团。

三年后,鹰之团站在米特兰一方加入百年战争,格里菲斯被授予子爵头衔。鹰之团也以不败的战绩名扬天下,格斯也在鹰之团的屡次战斗中,格斯大放异彩,升为鹰之团冲锋队长。

鹰之团屡立战功,不过,始终都是平民,受到上层贵族的排挤,团长格里菲斯屡遭谋害。不过,格里菲斯不是普通角色,在他的授意下刺杀了国王的弟弟尤里斯伯爵和其子阿多尼斯。

而在以少胜多拿下多尔度里城塞后,鹰之团一举终结了百年战争,格里菲斯被赐名白凤,鹰之团核心领导全体晋级贵族阶层。

多尔度里之战中,百人斩达成的格斯击败了敌方大将柏斯高。在其后一连串的宫廷阴谋中,格里菲斯清除了反对他的王妃和一班内臣,格里菲斯建立属于自己的国家的梦想越来越近。

就在这个时候,格斯选择了离开,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道路,性格孤傲的他,并不能忍受在格里菲斯的光芒之下,不能忍受与格里菲斯之间的不对等。

格里菲斯当然不愿意格斯离开,只是,格斯这些年没有一天落下锻炼,实力今非昔比,格里菲斯则由于忙于应付阴谋诡计及各种事务,实力不增反减,在一番激斗之后,格斯击败了格里菲斯,离开了鹰之团。

之后,格斯隐居在一个山谷中,磨练剑术,有时会出来四处挑战厉害对手。

这一天,格斯在一个集市上,看到了阔别多年的兰斯。

格斯第一次见到兰斯,才十二岁,童年的遭遇,被出卖遭到男性佣兵的侵犯,失手杀死了酒后的养父甘比诺,都是心中的阴影,挥之不去。

那时候兰斯只是小有名气,在佣兵营地中是出了名的冷酷,每到晚上就喜欢独守篝火,在他周围没人敢找事,无意间倒是给格斯提供一个能给他带来一些安全感的地方,在靠近兰斯的营帐内,望着那堆摇曳的篝火,让格斯心中难得的宁静。

兰斯个人武力的强大毋庸置疑,战场上,他会运用各种非正统的战术带领佣兵们取得胜利,尽管有时候会被对手骂卑鄙之类的,但,总比死了的好。到了后来,只要他加入战斗一方,他便是那方佣兵无可争议的统帅,指挥权会自动交到他手中。

一些佣兵甚至对于兰斯已经产生一种盲目的崇拜,兰斯所在的一方往往士气高涨,另一方则惶恐不安,士气大跌。

在格斯心目中,兰斯并不是他人眼中那样冷酷凶残,觉得兰斯其实相当温和,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好人。他不会仗着强大武力去做欺辱弱小,也不会无端的掠夺、杀戮,他所做的那些恶事,格斯也有耳闻,无非是杀了一些贵族、教士,说是作恶,在格斯与许多佣兵看来,更应该说是行侠仗义。

有人说过,如果兰斯愿意,他可以在短时间内建立起一个最强大的佣兵团,可是他没有,始终一个人独来独往。即便多年未见,格斯依然清晰地记得,战场上那那身负大剑独行的身影,强大而孤傲,那是格斯一直向往的。

兰斯没什么变化,还是那身风尘仆仆的斗篷,斜背着一个鼓啷啷的行囊,左肩露出一个剑柄,完全是一个普通流浪佣兵的模样。兰斯最大的特点是他的眼睛,幽深而平静,眼神任何时候波澜不惊,都如同一个过客,什么都与他无关。

兰斯可不知道格斯以及佣兵界对自己的评价这么高,他很少关注别人的想法,更喜欢按照自己的想法和眼光去看待一切。其实,就算知道对他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大约还会觉得有点搞笑,对他来说,所做的一切,只是努力在这个世界活下去而已,那些名头之类的,不过是因为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价值观念冲突产生的副产品。

不管怎么说,能遇到格斯,兰斯还是有点意外。

他几乎认不出格斯,比起三年多以前,格斯已经是一个成年男人,高大健壮,一身壮实健美的肌肉。反观兰斯,其实也不差,只是矮了半头,肌肉线条柔和一些,始终给人略微有些单薄的感觉,兰斯一直比较羡慕格斯这种身材,这样才够男人。(根据考证,兰斯身高1米85)

“见到人类格斯,琪琪好高兴!”

两人找了个僻静之处,花精琪琪从兰斯口袋中钻出,这些年她一直跟着兰斯,书记系统说她发生变异,也一直没见有什么特别变化。

格斯简单说了说这几年的情况,听说他加入鹰之团,兰斯立即想劝他早些离开,随即听他说已经离开了鹰之团,兰斯也就没再多说什么。

兰斯也不知道该怎么说,难道对他说自己能预知未来,鹰之团都要死?反正他离开了,不知道或许更好,格斯这家伙比以前开朗不少,言语间看得出,他对鹰之团还是有些记挂的。

说起兰斯这几年,倒不用他自己多说,他的事迹实在是太出名,完全可以用如雷贯耳来形容,已经成为佣兵中的传奇,让无数佣兵高山仰止。

鹰之团如果不是参加百年战争,战事吃紧,说不定也会去参加对兰斯的围剿,当然,格斯不是真的去围剿,而是想去看看能不能帮兰斯一把,他甚至差点独身前往。

兰斯最近做的最出名的一件事,就是杀入法王厅,将法王厅搅了个天翻地覆。

兰斯本意只是想把法王抓来做人肉烧烤,结果这老菊花跑得太快,兰斯遍寻不着,也不能一个人硬抗法王厅的几大骑士团,和无数信徒,只能作罢,费了一些功夫才逃出了数十万人的围追堵截。

因为此次事件,法王厅的重要人物死了好些,如今兰斯已经被称为恶魔兰斯,再次成功升级。

每每听到关于兰斯的消息,总是让人目瞪口呆,只能说兰斯不愧是兰斯,总是干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情。

出于一些八卦心理,格斯忍不住问本人,道:“你怎么会这么做?”

“法王厅通缉我,想把我抓去烧死,几次被一成千上万的人追,搞得我心烦,不做点什么,我就念头不通达,这个词你不懂含义,总之我要顺顺气。正好我有点进步,所以就去圣都参观一下,本来只想把那个法王拿来烤了,也不想闹那么大,后来就那样了呗。”兰斯很无奈地说道。

格斯一头冷汗,这位大哥还是那么强力,无论是武力上,还是他那与众不同的想法。

之后,格斯跃跃欲试想要跟兰斯比试一番,兰斯应战,不过,没用动任何特殊的力量,而且只是防守。

格斯的力量和技巧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加上天生的战斗直觉,凶狠的战斗风格,让他很难找到对手。

不过,单凭这些本事遇到兰斯,完全不够看。

兰斯面前像是有一道无形的屏障,格斯不断发起攻击,每每都被挡回来,直到筋疲力尽,依然无法突破。

“怎么……完全无法突破,招式全被你看穿一样。”格斯气喘吁吁地道,本以为差距不会太大,真正交手才发现,差距比想象的还大,而且,据闻现在兰斯也被称作魔剑兰斯,可以用剑释放魔法。

“这叫控制圈,凡是进入身体两米范围,我都可以清楚感知,并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击,你的剑带动空气流动,所以,我可以做到类似于预判的效果,说起来还是你的速度不够快,让我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兰斯解释道,这是他修炼的成果之一,是从某部动画中得来的灵感,试着练习,以他的超强五感,没想到还真修炼成功。

“哦……”格斯低头思索,手里比划着,兰斯说他速度不够快,格斯不认为谁能超越兰斯的速度。于是,想着用其他法子破解,一时间想不出,也就先放一边,问道:“你打算去哪里?”

“我最近在寻找高明的匠人,我需要打造一把剑,现在,一般的剑根本无法承受,也无法发挥我的力量。”兰斯有些苦恼。

“高明的匠人……我倒认识一个。”

随后,格斯带兰斯前往他隐居的山谷,那里住着一个老铁匠高特和他女儿艾莉卡,高特是一个天才铁匠,打造的兵器精良,甚至有些超越这个时代,机械装置上也有相当的造诣。

之后,兰斯就这么在山谷中住下,整天跟高特探讨他需要打造的武器,不时跟格斯切磋一番。

打造兰斯需要的武器,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高特年老体衰,这项工作对他来说负担太大。兰斯想要帮忙,力量足够,控制力也足够,技巧却上完全不行。看到山谷中有个瀑布,兰斯决定设计建造一个水车,代替人力。

记忆中许多知识模糊了,兰斯只能努力去想,与高特一同研究,然后一步步实践。

花了一个月功夫,水车终于完工,瀑布冲击水车转动,通过齿轮连杆转化铁锤敲击的力量,铁毡上发出阵阵巨大的轰鸣,高特试了试,很快掌握诀窍,相当满意,表示可以开始下一步的工作。

下一步就是找到合适的金属,熔炼一种能发挥兰斯内气和魔剑技的合金。不过,这一步却因为兰斯的一个发现,不得不搁置。

格斯外出好几天都没有回来,往常出去也就两三天,兰斯联系了一下格斯身上发生的一些事情,联想漫画剧情,猛然惊觉,难道格斯就是那个悲剧主角?!

模糊的记忆练成一片,兰斯脑海中《剑风传奇》的剧情脉络清晰不少,那样的话,格斯可能是回鹰之团,然后去救他们的团长什么的,然后就是那个献祭……那是送死啊!不对,格斯真是主角的话,应该不会死。

那么,是去呢?还是不去呢?兰斯突然有些犹豫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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