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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_大哉问的其中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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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警告:本章是全书最啰嗦的一章。不看啰嗦部分的读者可以直接往下拉,看最尾巴的地方发生什么事就好。】四点四十五分。

玺克人在坟场,坐在管理人的亭子前面,写给舒伊洛奴的信,这同时也是他最近研究垛洲文化的心得:我不认为能有一本书里包含了全世界的道理(或说真理?)。顶多像是《易经》那样,把世界变化的法则简要的写下来。

也就是说,不可能有读了一本书就什么都懂了这种事。

我国的古籍都是这样的。读一本没用,还要读很多其他书,在生活中增长经验,累积自己对世界的了解,才能真正明白那本书里在说什么。

我曾经以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但现在我才发现,这在这个世界上好像不是每个人的常识。

有好多我以为当然的事情,其实都不是常识。我曾经以为,那些认为只有用人们都只从同一本书里取得智慧这种方式,才能为世界带来和平的人,是像阿塔塔莫普普那样有意为之的。

但现在我知道了,那竟然是某些人的真理。而且,他们还同时要求别人具有跟他们一样的真理。

要知道他们认为什么是真理,必须先知道什么是不证自明。这是一个垛洲文化的重要词汇。这个词汇属于褒意的范围。

我们文化里从来就没有不证自明这个词,连相近的都没有,我只能透过范例去了解这个概念。(这个翻译不是我指定的。原文照字面译应该是自我证明,但的确具有不经证明的涵义。)而他却是垛洲文化评论一个东西值不值得推崇的重要依据。真理就是最不证自明之物。他们嘴上说的定义是:无需证明也不能证明,肯定是对的。或者说,他自身就既证且明了他自身是对的——证和明应该是两件(经常连续发生的)事,在这个词里却被混为一谈了。

还有其他引申用法,但这里只谈基础概念。

不证自明最初是出现在古典时代的数学理论中。不证自明指的是平行线就是平行线、直角就是直角之类,不能写出式子证明对或错,只能说一看就是对的的情况。数学继续发展后,发现事情没这么单纯,于是出现另一种概念公设。

之后,垛洲人把不证自明也拿来应用于文化上,他们那种用法我无法苟同。不证自明在使用于文化上时强调他不得被证明的一面。于是试图证明,无论是打算支持、推翻还是单纯的验证、印证、佐证,研究其可信度,都是亵渎,都是不可以作的事。

应用在文化上时,除了对的就是对的(对的事物不证自明的证明了自身是对的)之外,别的什么都不能说。甚至不能说因为如此,所以是对的。因为一旦有了因为时,那就是证明了是对的,而非不证自明是对的了。这就算是亵渎。

在不能说因为如此,所以是对的。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允许人说因为并非如此,所以是错的。

不证自明不允许人们下判断。一旦搬出不证自明,就只能无条件认同。

阿塔塔莫普普会说不证自明在文化领域的意思是:不管你拥有多少反证,只要我说了就是对的。由于不需要证明,任何东西都不可被挑战或推翻,因此先说先赢。谁有发言权谁就是对的,谁没发言权谁就是错的。

我看到那些人的书说,天赋人权是普世价值,普世价值是不证自明的。

阿塔塔莫普普会说:那些人的普世价值,意思是把我的价值观普及到你的世界。

在实务上,显然阿塔塔莫普普的定义才是真的。这种惟一真理的世界观并不符合我观察到的世界。

几年前,在艾太罗魔信里,阔略曾经对玺克说过:爱那些懂得知恩图报的人太简单了,谁都愿意这样做,就不值得去做!

在那之后,在世界的尽头,苹果之梦的分店里,玺克告诉瑟连:如果我有力量,我会保护那些愿意对弱者伸出援手的好人,让他们繁衍增加,这就是正义!

当时那些对话,阔略是不允许有因为所以的,玺克是重视因为所以的。

玺克的思维是理所当然的,阔略的是不证自明的。

在现实生活中,在写文章、口语,乃至于翻译之时,理所当然、不言而喻常常会跟不证自明混淆。会有人想表达理所当然时用了不证自明这个词汇,也会有人想表达不证自明时用上了不言而喻。

要分辨究竟是辞不达意,衍伸用法,还是真的就是要传达这个概念,一个重要差异在于:

在理所当然里,现实情形证明了这实际上是有益的,会使一件对的事更加理所当然;现实情形证明了这实际上是有害的,那这件事就不是理所当然对的。

在不证自明里,在现实情形证明了这实际上是有害的之后,仍然坚持应该这么做,可以使这个不证自明更加强化;若现实情形证明了这实际上是有益的,这件事就不再像不证自明那么崇高而值得为之奋战了。

玺克继续写:他们所谓的直角就是直角这个问题,在我们的文化里称作不言而喻(此语非褒非贬,是中立的),仍旧不是不证自明。因为我们仍然可以判断一个锐角不是直角,那么直角必定是符合了观看者脑中某个足以排除锐角的定义(某个不能用文字写成的定义),以此证明了他是直角。他只是因为符合锐角的定义,所以这是锐角。的证明过程没有化为文字,不是不经证明的。

这世上也没有自我证明的东西。任何东西如果没有人类在,他就不会在人类心中是什么东西。比方说牛叫声就是牛叫声这是自我证明的吗?否。因为牛叫声不会证明他是牛叫声,是人类在自己的脑袋里判断他是牛叫声。肯定有都市小孩能把牛叫声听成别的东西。既然对牛叫声而言人类的脑袋不是他自己,那他就不是自我证明的。他们认为那是自我证明的情形,我们称为昭然若揭(此语亦非褒非贬,坏事好事都可能具有这种性质)。只是非常的容易判断,不是没有判断。

不言而喻、昭然若揭,乃至于显而易见、无庸置疑,都不是不证自明的。

跟我们还要求要合理的理所当然相比,不证自明根本是自以为是到了极点。我觉得在文化领域勉强还称得上不证自明的,顶多只有吃喝拉撒睡的重要性,而就连他也并非不证自明,而是没做到就会死的可印证的。

在诺皮格˙史桑被艾太罗魔信安全人员就地正法之后,废死团体在艾太罗魔信的大门上挂了写着你是因为政府想转移人民注意力的戏剧性演出而死。的海报。任何一个稍微有在正视现实的人,都知道这不符合诺皮格的情况,但他们毫不犹豫的说这就是诺皮格的死因,这正是因为他们认为废除死刑和诛杀令是不证自明的事情。虽然他们满口论述,但他们其实从头到尾都没有真正尝试证明诺皮格不该死,因为诺皮格不该死这件事是不需证明的。他们只是在找借口,好压制那些坚持我们只认同理所当然的人们。他们只是像播放唱片一样,把他们世界各地的废死同伴说过的可以证明废死是对的的论述,对着他们碰到的每个反对废除死刑的人播放。至于对方为什么反对废除死刑,反正废除死刑是不证自明的,他们并不真的关心。

这也是为什么阔略会说出一大串和诺皮格无关的论述,仿佛在念哪本论文。他是在轮播他听过的话。

最初他因为死刑有可能误判而支持废除,却在这之后接受了这件事是不证自明(对的)的概念。因此当废除死刑运动发展到显然是错误的方向时,他却认为那是不证自明对的事,而不能像黛姊般发现不对。由于那是不证自明的,是不需要说服就会认同的,他在碰到诸如必须废除无期徒刑不得假释等毫无道理的话语时,从来不曾被说服过,他就服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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